9/27開車在一處沒畫分隔的巷道轉彎處,被對向車速很快的汽車擦撞,當時機車多塞車我車速約10~15、看到她就停車,被撞兩個車門跟後葉子板,她沒停車往前開約30公尺停車,我一下車對方就加速跑了,當下停車報警,10/21警方用路口監視器查出車牌後,10/23對方保險公司跟我聯絡,跟我說要等初判表看肇事責任賠償,等一個禮拜換理賠專員跟我說開去車廠留車等處理,11/3開去原廠拍照後沒留車,說等保險公司的結果,11/28沒下文自己打給保險理賠員,居然說肇事者沒申請初判表無法理賠維修,今天會聯絡車主去申請 被肇逃一個月,等保險公司一個月處理一個月,前後兩個月,車子看了就很傷心,這到底是保險公司怠慢?還是肇逃者拖時間? 怎麼處理好?
現在版上只要有網友分享車禍事件回覆經常是--為麼沒買齊保險有保險是好事但不要把保險公司想得那麼神一些很知名但負評很高的保險公司也是跟賽一樣被動、推拖拉...自身經驗分享~~都覺得版上的保險業務從業人員都快比汽車業務多了
raelcun wrote:是不是對方不去做筆...(恕刪) 對方沒去做筆錄 = 沒有事故聯單沒有事故聯單的話對方的保險公司根本不會受理出險,就不會跟樓主聯絡所以問題不在這裡問題應該是對方出險後就認為一切事情保險公司會處理到好,就放著不管了而因為這個案子是A3(無人員傷亡),所以不存在刑事肇事逃逸的問題對方只有跟樓主的民事責任還有行政罰(道交條例62條)所以樓主不用抓著肇逃這點,沒有人員傷亡的話,肇逃只有行政罰而已,對方繳罰單就沒事了因此樓主與對方現在的關係,就是民事損壞賠償而已。而民事部份,對方是可以全權委託保險公司處理的也因此對方出險後就擺爛,基本上是完全合法的啊 (攤手)樓主只能跟對方的保險公司周旋了,初判表你也可以申請,所以申請以後自己寄給對方保險公司有任何意見的話,就是走標準程序,調解、上法院等等。不過對方仍可以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而不出面。而保險公司是最不怕上法院的。這就是為什麼你沒保險的話,光花時間跟對方保險公司盧小就煩死你了
因為10/23對方保險公司打來說他們會去申請初判表,會處理好,11月中也打電話問也說在處理中然後就沒消息,就這樣又等了一個月,今天打電話才說車主沒去申請,所以沒辦法後續,初判表保險公司明明可以申請,為何推給肇事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