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位車主要牽車走時,還特別看清楚繞自己車子一整圈、前前後後地了解車禍的狀況,
接著就開車門要走時,一位見好心的女姓機車騎士,在你開車門進去前,上前去與你對話
想必是要勸你不要走,否則可能構成肇逃。
這件案子還沒結束,但賠償金額數目已經出來,是不足一百萬的小車禍。
法院判肇逃車主應賠償的部份,現在也只是20萬以下,
其實我主要只是向撞人的對方要求賠償而已,就算你擔心我向你求償,數目也無法超過上面數字。
我想向你要6萬元給這位好心的機車女性車主,但並非我與你認為你是肇逃
因為這件案子還有需要你協助的地方,你更應該協助我為同一陣線指證撞人者負全部肇責。
我會為你與我方雙方無肇責辯護,也無意將你供給法院或警察。
如果你連6萬元都要省,不與我聯絡,我只能將你的影像公佈於網上,
除了名譽的損失,從此一生要擔心那天肇逃被緝捕歸案判刑繳罰金,望車主三思!
因為撞人的被告犯了比車主您更嚴重的併排阻塞陸路之公共危險在前,
竟然無視起駛規定撞上我方,還能反將主肇事原因推成我方與該位違停的車主併排阻塞慢車道,
簡直是匪疑所思。
我只知道儘量將所有資訊掩飾,避免你被公訴。
與其你被公訴判刑繳罰金,還不如省下這個錢來作賠償或協助作證指出撞人者應負全責的過失。
至於怎樣的和解程序能確保大家安心,就由你決定。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