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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酒測判免罰 法院:人民沒有「無端」受測義務

拒酒測判免罰 法院:人民沒有「無端」受測義務

法院說得沒錯!人民確實沒有「無端」受測義務...

但是...

親愛的法官們...

依照員警提供的影片,該車異常的行車軌跡...

還不構成「合理、客觀事由懷疑酒駕」的認定嗎??

男子拒絕酒測現場畫面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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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反制這種行為也是很簡單的...

依劉民表示:當天是在路旁睡覺,也對於警方拍窗行為不予理會...

警察當時若從另個方向思考...

因為駕駛無故停放於路旁...

且對於警方拍窗、警示等行為毫無任何生理反應...

為了怕出意外,只得通知消防隊來破窗搶救生命...
(即時強制)

(這樣應該修理費就不只9萬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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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各位的留言...我再補強一下意見...

我當然知道無罪推定、無明顯衝撞路檢點等...

駕駛只是"躲"在車內,不願接受警方盤查...

說好聽點就是利用我開頭所說的那點..."人民確實沒有「無端」受測義務"

來抵制警方的盤查...

所以我才提另一種反制方法...

也是執勤技巧...

看到民眾突然把車開到路旁...

然後拍窗、燈照都沒有"生理反應"...

以關心的立場怕民眾發生意外...

就用即時強制來"破窗搶救"民眾...

2017-11-17 9:45 發佈
tarngwon wrote:
其實要反制這種行為也是很簡單的...
依劉民表示:當天是在路旁睡覺,也對於警方拍窗行為不予理會...
警察當時若從另個方向思考...
因為駕駛無故停放於路旁...
且對於警方拍窗、警示等行為毫無任何生理反應...
為了怕出意外,只得通知消防隊來破窗搶救生命...
(即時強制)
(這樣應該修理費就不只9萬嘍!)


我是很支持這樣的作法,但是....
你這樣做之前要不要先問問恐龍法官看他怎麼認為

頭條改為:
人民沒有無端被敲玻璃的義務。
扯!在車上睡覺竟被消防隊員破窗而入。
USSDiscovery wrote:
頭條改為:
人民沒有無端被敲玻璃的義務。
扯!在車上睡覺竟被消防隊員破窗而入。



沒有這回事。

因為被抓出來酒測了,確定酒駕。

沒事不會看到臨檢站就去旁邊睡覺。
他停在紅線上,警察知道,但對這部份怎麼毫無作為?
台灣的恐龍怎麼可能只有一隻,有沒可能出一本恐龍大全冊
vienna82 wrote:
他停在紅線上,警察知道,但對這部份怎麼毫無作為?


因為是取締酒駕勤務,

不能開違規停車之罰單!

所以只有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才能幫警方解套。

一旦取消民眾檢舉,

未來所有違停車,99%不會受罰,不意外!
這種不應稱為法官
應該叫法匠
只會看法條而不懂邏輯推論
跟機器人差不多
而且....可能判決那天
自己也有酒攤要跑
不敢讓自己的心理壓力太大
所以只好用幹話模式來寫判決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因為是取締酒駕勤務,

不能開違規停車之罰單!
就算不能開單也不是任由他停在那裡吧?
嘿~
重點不是這件事的判法


重點如果真的是瞎判,
我們還是拿「自以爲神的人」沒折


很遺憾我們只能在這靠北靠北


那些神人會說;
你們咬我啊
我的神判是凡人不懂的


修法酒測、臨檢才是王道


最重要是台灣要有
制衡法官
檢討法官
淘汰法官的機制


有是有,但都是球員兼裁判,自己圈圈的人處理,官官相護,


有認識法律人就知道
司法圈很小很黑的講人脈
只能同流,
如果當清流你就別混了
(學長學姊、前輩可以搞死你)


為什麼很多王牌大門神:
法官退下來當律師,門徒一堆!


上面法官都是我教的,你「敢亂判」我的客戶你就別混了!


所以有錢的當然請人脈門徒一堆的退役法官當律師


重點在這啊~各位兄弟







他有開到臨檢點的位置嗎?他有衝撞臨檢點嗎?
什麼都沒有的話,是要怎麼用酒駕的名義隨意盤查?最多只能用路口10公尺、紅線停車的名義每2小時來開他一次罰單而已

不過這個案例也看得出,整車的車窗隔熱紙貼的烏漆媽黑,警察根本無法肉眼看清車內狀況,對於執勤安全來說,是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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