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的留言指教
都有聽進去了
我沒有要提告了
之前只是錯以為閃黃燈雙方都有要注意的義務
現在知道我搞錯了
有些網友說我抱怨,要我不要抱怨,沒資格抱怨
唉 ~ 長達3.5個月的廢人
除了吃飯外,行動、廁所、換衣服都要別人幫我
完全處理半植物人的狀態,無法自理
中間包了一段時間尿布
能想像屎尿滿出來,而自己沒辦法處理
只能埋在屎尿裡等到家人回來處理
對自己的厭惡,對家人的抱歉
植物人都還比我好,至少他不會想太多
中間也覺得直接死了,才不會麻煩別人
家裡因為這樣負債,欠下一些外債
是人情也是壓力
真的很難不難過,一邊回你們一邊哭
知道我的責任比較大
但能不能不要連難過、抱怨的權利都拿走
阿伯又不是突然跳到馬路中間。

都走班馬線走了3分之2車道
你還看不到?怪誰?
喵月霧 wrote:
各位大大,先謝謝你們進來關心這件事 ~
因為我不知道要怎麼下決定好
時間︰106/07/11 21:24 左右
出事地點︰閃黃燈號誌,四線道,路燈明亮
我方︰機車駕駛人,行進方向如下圖藍色箭頭
對方︰80歲路人(住榮民之家),行進方向如下圖紅色箭頭
事由︰當時同行的機車約十台左右
我行駛在慢車道偏右,時速約40公里,前方併行的車約有四五台
離閃黃燈號誌約3公尺左右時
左前方的機車閃過對方,對方才突然出現在我面前
當時應該距離只有2公尺左右,所以在被嚇到的狀況下將機車急往右甩,無法平衡摔倒滑行
導致右肩關節及右膝關節骨折均手術打鋼釘
當下聽說對方要跑,是被其他駕駛人攔住才等到警察來
第二天聽執勤員警說不管問什麼都說不知道
一直到在手機裡找到他女兒的電話,請他嘉義的女兒來才有辦法做筆錄
現場有三位目擊者願意當證人,但是我沒有聯絡他們,所以不知道他們的筆錄會怎麼做
其中一位是我前面的機車,她有閃過那個阿伯,我看到時來不及反應閃過就摔車了

昨天(106/11/16)第一次調解
對方沒出席,由女兒代理出席,她覺得全部都是我的錯,她爸走斑馬線有絕對路權
說她爸沒告我過失傷害就很好了
(對方不知道那一隻腳小腿擦傷淤青,但是當下我沒有撞擊到他的感覺)
為什麼我還要向她提出賠償?
然後她覺得四線道很寬,她爸從左邊走出來,我沒看到是我的錯
即使我這邊有其他駕駛在遮住視線,也不是她爸的錯,只能算天災雙方都很衰
她一毛錢都不會出,能接受的最大範圍就是互不賠償
若我要提告過失傷害,她就也提告過失傷害
我有疑惑的是,閃黃燈斑馬線是行人優先沒錯
但是不是應該雙方都必須注意左右來車及行人嗎?
在當下車略多的情況下,他逕行穿越沒有任何責任嗎?
當然我不覺得完全對方錯,只是覺得閃黃燈對方沒有注意左右來車,應該也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那我想問問網路上的大大們
我要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嗎?
還是只要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就好?
或者是乾脆自認倒楣,完全不追究了?
補充一下,初判表結果是「無法判定」,個人覺得應該算是無法判斷肇責主因
以下是碎碎唸可以忽略
對於這個突然冒出來的阿伯害我右肩關節右膝關節骨折有點怨念
在家3個半月沒工作,沒收入(勞保局的錢到現在沒下來),我又是家裡主要收入來源
洗澡、如廁都無法自己處理,坐了3個月的輪椅,現在可以使用助行器自己走路
但助行器還要拿半年,洗澡還是得老公洗,一週3次的復健
滿一年拔鋼釘後,還要再拿助行器跟復健兩個月
造成很大的生活負擔跟壓力,有一陣子覺得自己像廢人好想死一死省麻煩,但又不敢講
因為覺得老公處理我很辛苦,可是我又好委屈
對方不聞不問又覺得很阿雜
..(恕刪)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這一篇你可以看一看
走斑馬線就可以闖紅燈嗎?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601921&p=2
基本上,行人走斑馬線,等於吃了無敵星,誰碰到誰倒楣
喵月霧 wrote:
昨天(106/11/16)第一次調解
對方沒出席,由女兒代理出席,她覺得全部都是我的錯,她爸走斑馬線有絕對路權
說她爸沒告我過失傷害就很好了
(對方不知道那一隻腳小腿擦傷淤青,但是當下我沒有撞擊到他的感覺)
為什麼我還要向她提出賠償?
然後她覺得四線道很寬,她爸從左邊走出來,我沒看到是我的錯
即使我這邊有其他駕駛在遮住視線,也不是她爸的錯,只能算天災雙方都很衰
她一毛錢都不會出,能接受的最大範圍就是互不賠償
若我要提告過失傷害,她就也提告過失傷害
她說的是對的,只能說妳倒楣,不過換句話講也是運氣好,至少沒撞到,撞到了更嚴重妳可能要賠不完。
人家不追究可說是很有誠意,真要上法院妳輸的機會可能還比較大。
只是受傷不如就放寬心情,大家各退一步,別在想什麼責任追究,積極復健恢復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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