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族,但我支持不強制兩段式左轉,因為待轉格太小,無法容納龐大機車族。
倒不如讓禁行機車廢除,可以容納好多機車同時左轉,但是各個路口紅綠燈需全面更改有左轉燈號,大家依造號誌實施通行。
至於預防三寶接近路口處緊急跨越車道左轉,造成四輪死角發生碰撞的方法:
車道分隔線拉長至30公尺,車流量極大路口需做分隔線感應線圈、同時監視取證開罰任意跨越車道分隔線車輛,如此一來就能逐漸減少三寶了。
freedomhome wrote:
禁行機車是車種分流(車輛行止動態區別)
二段待轉是減少碰撞點
以上兩種措施是經過快二十年來,台灣實務運作上有效改善事故發生率之驗證結果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