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0 警方強行押走待轉騎士事件聲明
就2017年11月10日,民眾自主於市民大道林森路口發起待轉大富翁活動,遭中山分局警力
濫以強制力壓制,造成吳姓台大學生受傷事件,本會聲明如下:
一、民眾自主舉辦及參與待轉大富翁事件,屬於各別人民行為自由及言論自由之一部;且
上開活動內容為依照交通道路安全規則第99條,以起步速度往路口設置之待轉區移動,顯
未構成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查證之要件。中山分局警方以「緩慢行駛嚴重影響車流
造成壅塞」為理由對民眾開立交通違規勸導單及舉發通知單,已不具合法基礎
二、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第2項規定,警方得使用強制力之規定,是以查證身分之時遇
到民眾抗拒為前提。若不具合法查證之基礎,即濫行使用強制力壓制民眾,已屬逾越警察
職權之失控行為。本次因吳姓學生受查證身分並詢問盤查原因,警方未依法答覆法源依據
,台北市中山分局帶隊指揮官即違法下令使用強制力,以高達三十人之強勢警力,將吳姓
學生連人帶車拖離行駛之車道,造成民眾衣物破損、車輛損害,及分別受四肢及右肩多處
挫傷等傷害,如此行逕已屬違法。本會除強力譴責外,並呼籲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對指
揮違法使用強制力人員嚴加懲處,以彰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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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的是
內車道右轉 外車道左轉 不打方向燈
一堆人覺得251左轉就很安全249就很危險
可是卻連251跟249都分不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