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左轉也是常遇到待轉的都停滿路口,真的覺得蠻危險,也容易在路口迴堵,所以應該取消待轉區!更何況有的待轉區太小,停在待轉區外的要不要罰?真要有待轉效果,應該設繞道路線,而不是設立停不了幾台車的待轉區!也應倡導機車騎車道中線,騎車道右邊除了容易同車道併行既違法又容易有擦撞,更容易被亂開車門的三寶誤擊。尊重騎士應有的路權,才是官員和所有駕駛該有的思維!a901922001 wrote:連警方都是這種態度了...(恕刪)
a901922001 wrote:連警方都是這種態度了...(恕刪) 我開車也騎車,一點都不覺得兩段式左轉有啥不好,常看到也遇到不需兩段左轉的路段,機車要左轉不打燈,直接減速左轉,疏不知車速速差很容易讓後方車輛來不及煞車而撞擊,這一撞機車通常會很嚴重,所以自己騎車就算不需兩段左轉,也會先考量用兩段式左轉,避免後方沒注意發生的危險。
a901922001 wrote:連警方都是這種態度...(恕刪) 大家都要求權益…是都沒考量到台灣人的用路習慣嗎?(有夠差)光去年就撞過2次機車從外側左轉內側在外線直行,對方看都不看就從最外線左轉導致擦撞對方跑掉被我追到,直接報警後續機車全責然後第2次,在內線準備左轉外線直行的機車突然壓車左轉造成反應不急撞上一樣報案處理,對方全責要爭路權前麻煩先改善自已的用路習慣不是一昧的爭取,出事算誰的光跑警局就煩死了汽車也有,只是汽車體積較大較早發覺先停,然後檢舉機車就真的沒辦法等到察覺早撞上然後開始被盧通常第一句怎開車!!!@#$%個人持反對意見機車族白目的情況比汽車多要求路權前,除非情況好轉不然一定反對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