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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責任歸屬疑問

想問問前輩經驗,前些日子與腳踏車發生擦撞

1. 咖啡色是我的車,藍色是腳踏車
2. 無擦狀痕跡,腳踏車前輪位置在我車門與輪胎間
3. 我車右轉,腳踏車直行。我右轉已經是大幅轉向,接快車道,不是緊臨右轉到慢車道
腳踏車直行到快慢車道中間
4. 我沒有超速、沒有闖紅燈

鑑定報告說我要負完全責任,被開一張紅單,違反交通處罰第61條第3項 --> 違規事實 : 肇事致人受傷,但是要到裁決所

我查了一下處罰條文及交通法規,找不到我違規項目
1. 依交通法規,腳踏車屬於慢車,所以也要依慢車規定,是否在 T 字路,可以直行 ?
2. 依此情形路權算誰的 ?
3. 我真的要負完全責任 ?

肇事責任歸屬疑問
2017-11-07 9:0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責任歸屬疑問
你轉彎前沒注意到有腳踏車要穿越嗎?

若有的話, 為何不禮讓他先通過? 還是你賭定你會比他快通過這路口?!

當初若多等個5秒, 現在就不用多浪費幾個鐘頭處理這種鳥事!

Mark_liu1980 wrote:
想問問前輩經驗,前些...(恕刪)


認賠吧, 沒什麼好爭的.
自行車若要待轉. 直行很合理.

路權在直行車, 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無論同向或是對向, 無論快車或慢車

肇事主因會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直行車只有未注意車前狀況

自己吃過虧, 所以右轉一定關門+慢慢龜
寧可被譙, 也不要被撞.




Mark_liu1980 wrote:
想問問前輩經驗,前...(恕刪)


你要超車 在他前面右轉

那肯定速度要贏他 這樣好嗎?

為什麼不讓他先過去 你再從他後面再右轉呢?

初判已出來 我想沒有什麼好爭議的
是的,如果真的有看到,當然會禮讓
如果今天車頭去碰到,我當然沒話說,我一定看得到
在笨的人也不會賭用車去碰腳踏車,看誰利害
只是事情發了,這事有保險理賠,所以沒有要爭,希望和解,但是對方提告,所以想知道權益
Mark_liu1980 wrote:
想問問前輩經驗,前...(恕刪)


轉彎第一件事除了打方向燈外

你的車體也要靠右行駛才安全

除了給後方車輛知曉你的『意圖』

也能在轉彎時減少後方車輛突然竄出的可行空間

回正題

『你是錯的』!!

非常明顯,也不用在辯駁或討拍了,就是要負完全責任!!

===========================
補充:

對方提告應該是有體傷問題

但你應該是不打算接受他的條件吧?

所以只能提出告訴以刑逼民

xuplpc wrote:
認賠吧, 沒什麼好...(恕刪)


請問,T字路口,沒有待轉號誌,所以車子有直行路權,如果事這樣,那我真的認了
就沒好爭的
Mark_liu1980 wrote:
請問,T字路口,沒有...(恕刪)

你真的要認賠
因為腳踏車是慢車
就算他要左轉也是只能在慢車道轉
所以你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是成立的
Mark_liu1980 wrote:
是的,如果真的有看到...(恕刪)

去檢舉腳踏車超速吧…
順便幫腳踏車爭取路權吧,讓腳踏車可以騎上內側車道!

Mark_liu1980 wrote:
請問,T字路口,沒...(恕刪)

腳踏車在那不合理嗎?
先煩惱訴訟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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