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邊線白色為15公分,路邊線紅色10公分 請問白線與紅色線之間是算路邊還是可以行駛車輛(汽車)呢?如圖雙黃線為分隔車道用,旁邊實白線(15公分)再來最邊線紅線(10公分) 那麼到底白線與紅線之間汽車能行駛嗎求解.....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3 條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五公分,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及劃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臨時停車線處或地面有人行道之路段得免設之。補充停止線只到15cm白線為止,機車停等區也在15cm白線內結論,照片中所有標線都指出車道範圍是分向限制線(雙黃線)<->路面邊線之間的範圍內沒有互相矛盾之處
看了現地畫面(桃園 建國東路與興邦路 路口,西向東方向),https://www.google.com.tw/maps/@24.9857041,121.3225424,559m/data=!3m1!1e3白實線,除了可作為馬路邊線外,也是常見的 汽車和機車的分隔線、禁止誇越線,個人看法,汽車不能開在白線和紅線間,且這寬度也沒逹到 汽車道寬度要求。註:5.6.1 汽車道寬度一、快速道路每一汽車道寬度以3.75公尺為原則,最小不宜少於3.5公尺。二、主要道路、次要道路每一汽車道寬度3.5公尺為原則,最小不宜少於3公尺。三、集散道路之汽車道,每車道寬度最小不宜少於3公尺。四、巷道之汽車道,每單向可行駛空間寬度最小不宜少於2.5公尺。5.6.2 機車道寬度機車道係指供機車行駛為主之車道,含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或只提示機車可行駛之空間。單一機車道寬度於主要道路不得少於2公尺,次要幹道不宜少於1.8公尺。多機車道之每一機車道的寬度不宜少於1.25公尺。
老肥兔 wrote:白實線與紅線間是汽機車用右轉車道可見到右轉專用綠燈,當然不能停車,照片中右側兩輛機車是標準的擋路三寶,有汽機車要右轉一定會被叭。 轉彎專用道, 要畫箭頭、要用雙白線畫15cm白實線, 外側算路肩, 不能行車原本應該是沒有右轉燈, 只有一線車道後來看路肩這麼寬大, 乾脆設個右轉燈...叫大家走路肩右轉, 反正平常也都是這麼轉的只能說中華民國公務員, 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