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問題(汽車vs.機車)

上個月初在北市巷道發生車禍(本人開車 對方機車)
交大報告我方為肇事主因 支線未讓幹道車先行
(有夠倒楣 車頭剛出去就被擦撞)
其實擦撞只有手掌左右的面積
主要損毀是機車倒地滑行、撞到巷道兩旁車輛造成的損壞
對方的和解條件是機車完全修復約一萬五千元
而醫療費用則由強制險給付(對方擦撞後倒地 有輕微腦震盪 無外傷 目前已無礙)
對方是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 且無駕照
機車車主是她哥哥 而和解條件是他父親出面談判
(我沒保第三人 所以....唉

目前我已有準備賠償的準備
但我能力範圍所能支付的費用為 機車修復費用一萬元
(對方機車車齡三年多)
醫療有強制險則較無問題
但是對方不能接受 要我負責所有修車費用
雖然只差五千 不過對我來說五千塊還是一筆負擔
如果讓調解委員來調解是比較好的選擇嗎
(只差五千 對方就是不肯讓步 )
我也不是不賠償
但對方態度非常強硬 要我負百分之百的責任(難道對方連一點責任都不必負嗎)
不知道下一步應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台灣的法律難道真的完全不考慮無照的責任嗎
加上對方又是未成年......
2008-02-23 23:04 發佈
無照跟肇事原因是分開的唷.......無照警察還是會開給他罰單...但是肇事原因是會另外處理的...這是兩碼子的事情
活在當下~滿足當下~享受快樂~
違反交通規則:警察(補)開罰單及車輛損壞賠償的依據。
民事(傷害)賠償:輕傷賠重傷,重傷賠死亡(不管誰對誰錯)。

機車修理,只需復原到撞擊前的狀況,
若需更換新品,折舊部分由原車主負擔。

在台灣開車絕對吃虧,只因為比較不會受傷!
cabinyang wrote:
台灣的法律難道真的完全不考慮無照的責任嗎
加上對方又是未成年......
恕刪)


是的

無照會罰款而已

原因是"無照並不代表不會騎機車"

很爛的理由吧



看開版大的解說

贏的機率不大

上法院耗時耗精力

如果對方要求賠償不過分

就賠吧

開版大自己斟酌

一萬五就花一花吧
也不是很多
再加上人家也腦震盪了,難不成要當事人告你傷害上法院才覺得舒服嗎?
多個五千算是買個全身而退,而且當事人也沒要求後續醫療費用,值的啦
記得趕快去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2、3千元的保費夠你賠好幾十次了
對方還真是佛心來著沒跟你獅子大開口

orzmaster wrote:
對方還真是佛心來著沒...(恕刪)

的確.........
A New Driving Sensation
又是一個【應注意而未注意】發生的事件了...只對方家長

這是台灣法律奇怪的地方...

明明不該出現的人事物,發生事情卻要別人幫忙他承擔

我也覺得是版大的錯..15000賠一賠算惹...免的牽扯法院就變的很麻煩...浪費時間....上法院也不是馬上就能上...還要排...一等可能半年或者是一年...開完一次沒結果...在等個半年....上個法院還要跟公司請假....版大如果你閒時間多就去法院吧!!可是照這樣版大你會贏的機率很低...說不定對方被你弄的不耐煩...跟你獅子大開口
活在當下~滿足當下~享受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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