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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要如何取得肇事人的地址?

之前發文詢問小女6月車禍監視錄影帶調閱事宜
請參考以下連結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294230&p=1

不少大大都提出要立即提出刑事訴訟以保障求償權
我在準備刑事告訴狀時發現
當初的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
除了肇事者姓名、車號和聯絡電話外
其實沒有其它資料
而訴訟狀需要被告的地址
請問要如何取得?
問承辦員警會給嗎?
2017-10-20 19: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肇事人 地址
最簡單的方法:

只要跟承辦員警說,你要告對方(過失傷害?)
其他是員警要處理的問題~

ps.追溯期是6個月,還有2個月的時間~
沒有當時就提
已錯過時機
事發已超過4個月了...
二月底時我和小黃發生擦撞事故,
(對方跨越雙黃線逆向,且直接肇事逃逸)
我報警做完筆錄後,直接跟員警說要提告過失傷害(有驗傷單),
雖然手中只有對方車號(事故當下有拍照為證),
之後曾被法院通知出庭,但因有事未到,
但筆錄中已說明很詳細,且有調現場監視器畫面,
最後於半個月前收到法院的起訴書副本,
裡面就有對方的個人資料!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如果是自行到法院提告的話可以先向警方申請對方地址,自訴的話應該不需對方地址也可以,由法院向警方調取資料;如果是透過警方提告的話就不需要對方地址。

吸引力法則 wrote:
如果是自行到法院提...(恕刪)


了解。謝謝!

三花貓 wrote:
事發已超過4個月了


過失傷害於半年內均可提告!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三花貓 wrote:
之前發文詢問小女6月...(恕刪)

攜帶身份證及三聯單到當地的交通大隊申請查詢對方的住址。
我在台北市申請過,所以我知道。
回去找當時承辦員警,由警方提出告訴。就不用自己寫訴狀了!

jama555 wrote:
回去找當時承辦員警,...(恕刪)


謝謝!
星期一打電話問問看
若能這樣就輕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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