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交通單位對於短時間內連續違規的案件...應該都只會擇一開罰...所以建議挑罰最重的項目優先檢舉...近日 違規魔人 VS 檢舉達人 的對決...魔人們多少取得了一些民粹優勢...發動民代有效降低警方的開單數量~~~
tengai225 wrote:話不能這麼說,甚麼...(恕刪) 其實台灣都區車輛密度太高,其實不建議讓交通工具進入市區,應該學學幾個歐洲大城市,進市區的車輛只要超出市區密度,就加倍收取費用,才是解決台灣的交通亂象,檢舉只能治標,並且導致人心撕裂。不是很好的方式,如果大大真的用心想維護交通安全,應該從自身做起,降低私用車輛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