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真相才被查明
只因開廂型車的夫婦在休息站中擋到路讓另一台車駕駛因此不滿,在這對夫婦回高速公路後這駕駛就火大開始猛追車,最後把廂型車逼進內側車道逼停廂型車後就直接下來去想拉人下來要理論。
不久後方一台開在內線的大貨車反應不及就這樣追撞上去,造成廂型車上乘客因此死傷。
不過最近幾天有新動態,當初逼車的這位駕駛被依過失致死傷罪刑遭到逮捕。
到最近才被查到是行車糾紛導致追撞事故,不過沒說到後方追撞的大車駕駛部分只提到當初逼停車的這位駕駛被逮捕。
是警方透過行車紀錄器等資料去蒐證才查到就是因為是這位駕駛惡意逼停車輛才害後方大車追撞上去害死人,因此過失責任就是這位逼車的駕駛。
不過奇怪還以為日本警方會用殺人等罪來偵辦,但這樣惡意逼車致死竟然還是用過失致死去辦,不過沒提到追撞的大車應該就是大車駕駛沒事。不過說原本想用更重的危險駕駛致人於死傷罪去辦但最後就沒有去用
這邊高速公路內線車輛包含大車時速幾乎都100起跳的,把人家的車逼停在內線根本想害死人吧!
當初這台廂型車被追撞後還向前滑行的13公尺才去撞內側護欄,就想見當時大貨車速度有多快了
最近才知道日本高速公路的速限標示規定不包含內側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