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的房子是中和馬路邊的透天厝, 一樓因沒有使用, 當作車庫, 鐵捲門上也噴了"車庫 請勿停車"的醒目大字, 但是因為旁邊幾戶沒都沒有騎樓, 而且隔壁的樓上又是出租套房, 所以一堆鄰居及套房的房客都直接把機車停在家父車庫前的騎樓, 每次車輛進出車庫時, 都要移動幾輛機車, 而且有些機車還鎖龍頭, 甚至還有鎖後輪的, 家父拜託他們不要這麼鎖, 居然回嗆說車丟了誰負責, 也不想想他們的機車擋住了別人的車庫進出.
我們找警察來過N次, 他們都說我們這個路段並沒有強制機車退出騎樓, 而且家父的車庫也不是正式申請建造的車庫, 所以不能開罰, 頂多是有些比較善心的警察會幫我們移一下機車. 市長信箱不知寫過多少次了, 永遠是那幾個單位在踢皮球, 根本幫不上忙.
今天有一位當過警察的親戚來拜訪, 當他看到家父車庫前停放的那堆機車, 及聽完我們的抱怨後, 他提醒我們, 新北市有規定騎樓停放機車時, 在機車停放後, 還要保持1.8公尺的人行空間, 否則就可以對機車開罰, 而家父的騎樓深度比一般的騎樓少了約1公尺, 所以應該可以請警察開罰.
今晚我就找了警察過來, 一開始, 他也是說無法可罰, 當我告訴他相關規定後, 他說開這種罰單容易有爭議, 所以他們不主動開這種罰單, 於是我就照親戚教我的, 說我堅持請他開罰單, 後來他也是開了, 應該是罰NT$600 ~ 1,200吧. 我想我只要連續請警方來開罰單幾天, 以後應該就沒有困擾了.
所以要是有人住在新北市而且也有類似的困擾, 去看一下騎樓停放機車後的人行空間是否還有1.8公尺吧.
PS : 實在有點好奇, 市長信箱回覆過那麼多次, 市政府也派人多次會勘, 為何從來沒人提起有這項規定可以開罰呢?
shhugh wrote:
而且家父的車庫也不是正式申請建造的車庫...(恕刪)
為何不去申請合格的車庫執照?
樓主大大要這樣搞 被開罰的騎士也可能反過來檢舉你們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其實早就知道有這一條「機車停放後, 還要保持1.8公尺的人行空間」可以檢舉
但一直沒有去使用
在檢舉之前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先試試看
1. 在你的鐵門上漆「車庫前請勿停車」,騎樓的地板也漆一下比較好,若還有白目要停,先在其機車上貼紙條勸勸。
(這個方法應該就可以阻止不少白目了)
(剛剛回頭看樓主的發言,已經在鐵門上漆了........不然就先留紙條好了)
2. 上面的方法不行,去買個「請勿停車」的障礙物,比較好拿開的那種,搬這個總比搬機車還要輕
3. 最後不行,再用檢舉的方式。其實中華民國的規定有許多不合人情的地方(這裡的不合人情,可以指針對機車車主,也可以指屋主)。硬要搞,你先去檢舉附近把騎樓圍起來的屋主,把這些騎樓疏通了,你家的騎樓不是也順道解決了嗎?
停車糾紛其實是都市生活常見的一環
解決真的得靠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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