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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新北市騎樓被機車霸佔並不是無法可管

家父的房子是中和馬路邊的透天厝, 一樓因沒有使用, 當作車庫, 鐵捲門上也噴了"車庫 請勿停車"的醒目大字, 但是因為旁邊幾戶沒都沒有騎樓, 而且隔壁的樓上又是出租套房, 所以一堆鄰居及套房的房客都直接把機車停在家父車庫前的騎樓, 每次車輛進出車庫時, 都要移動幾輛機車, 而且有些機車還鎖龍頭, 甚至還有鎖後輪的, 家父拜託他們不要這麼鎖, 居然回嗆說車丟了誰負責, 也不想想他們的機車擋住了別人的車庫進出.

我們找警察來過N次, 他們都說我們這個路段並沒有強制機車退出騎樓, 而且家父的車庫也不是正式申請建造的車庫, 所以不能開罰, 頂多是有些比較善心的警察會幫我們移一下機車. 市長信箱不知寫過多少次了, 永遠是那幾個單位在踢皮球, 根本幫不上忙.

今天有一位當過警察的親戚來拜訪, 當他看到家父車庫前停放的那堆機車, 及聽完我們的抱怨後, 他提醒我們, 新北市有規定騎樓停放機車時, 在機車停放後, 還要保持1.8公尺的人行空間, 否則就可以對機車開罰, 而家父的騎樓深度比一般的騎樓少了約1公尺, 所以應該可以請警察開罰.

今晚我就找了警察過來, 一開始, 他也是說無法可罰, 當我告訴他相關規定後, 他說開這種罰單容易有爭議, 所以他們不主動開這種罰單, 於是我就照親戚教我的, 說我堅持請他開罰單, 後來他也是開了, 應該是罰NT$600 ~ 1,200吧. 我想我只要連續請警方來開罰單幾天, 以後應該就沒有困擾了.

所以要是有人住在新北市而且也有類似的困擾, 去看一下騎樓停放機車後的人行空間是否還有1.8公尺吧.

PS : 實在有點好奇, 市長信箱回覆過那麼多次, 市政府也派人多次會勘, 為何從來沒人提起有這項規定可以開罰呢?
2017-10-10 0:52 發佈
為了自己可以停車好出入,還真是自私。

我要是你鄰居就去舉發你這條:

若建物使照非供停車場使用,屋主未變更使照即逕做車庫,違反《建築法》,可罰6萬至30萬元。
放心,想必到時那些被開單的車主會去檢舉你違法使用車庫的

到時你也等著繳錢囉,公平的很


shhugh wrote:
而且家父的車庫也不是正式申請建造的車庫...(恕刪)


為何不去申請合格的車庫執照?
樓主大大要這樣搞 被開罰的騎士也可能反過來檢舉你們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ahph_gmail wrote:
為何不去申請合格的...(恕刪)


謝謝! 我們也想申請, 但40年的老建物了, 是礙於建築法規無法通過, 如果是合格的正式車庫就可以直接請公權力來拖吊了.

至於未經申請變更使用項目的違規使用的問題, 已詢問過新北市政府公務局的使用管理課了, 除非建築物內有劃設停車格, 否則一律不會判定有變更為車庫使用的事實, 鐵捲門上的噴字, 不會被當作判定的依據, 所以這項檢舉是不會成立的.
嵐夜 wrote:
為了自己可以停車好...(恕刪)


未經申請變更使用項目的違規使用的問題, 已詢問過新北市政府公務局的使用管理課了, 除非建築物內有劃設停車格, 否則一律不會判定有變更為車庫使用的事實, 鐵捲門上的噴字, 不會被當作判定的依據, 所以這項檢舉是不會成立的.

PS : 現在我才知道, 把自家騎樓圍起來, 然後把自家的機車停到別人的騎樓的不叫自私, 而是出入口被一堆機車堵死後向警察求助叫自私.
嵐夜 wrote:
為了自己可以停車好...(恕刪)


如果依法檢舉違法停放的機車叫自私, 那違法停放機車妨礙屋主進出的行為叫什麼? "無恥"嗎?
吳小胖1229 wrote:
放心,想必到時那些...(恕刪)


未經申請變更使用項目的違規使用的問題, 已詢問過新北市政府公務局的使用管理課了, 除非建築物內有劃設停車格, 否則一律不會判定有變更為車庫使用的事實, 鐵捲門上的噴字, 不會被當作判定的依據, 所以這項檢舉是不會成立的.
嵐夜 wrote:
為了自己可以停車好...(恕刪)


自私, 家父就是太不自私了, 今天才會這樣, 如果他當初不要顧慮到給行人避雨而堅持留下騎樓, 就像鄰居一樣把騎樓封起來, 現在什麼事都沒有. 那些亂停機車了人把騎樓都堵死了, 行人都無法通過, 那些人就不自私嗎?

那些違法停放機車妨礙屋主進出的人才是自私吧.
小弟跟樓主有類似的困擾
其實早就知道有這一條「機車停放後, 還要保持1.8公尺的人行空間」可以檢舉
但一直沒有去使用

在檢舉之前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先試試看
1. 在你的鐵門上漆「車庫前請勿停車」,騎樓的地板也漆一下比較好,若還有白目要停,先在其機車上貼紙條勸勸。
(這個方法應該就可以阻止不少白目了)
(剛剛回頭看樓主的發言,已經在鐵門上漆了........不然就先留紙條好了)
2. 上面的方法不行,去買個「請勿停車」的障礙物,比較好拿開的那種,搬這個總比搬機車還要輕
3. 最後不行,再用檢舉的方式。其實中華民國的規定有許多不合人情的地方(這裡的不合人情,可以指針對機車車主,也可以指屋主)。硬要搞,你先去檢舉附近把騎樓圍起來的屋主,把這些騎樓疏通了,你家的騎樓不是也順道解決了嗎?


停車糾紛其實是都市生活常見的一環
解決真的得靠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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