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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懂法的 。警察可以提供私人行車記錄器給大學嗎

請問有沒有懂法的。。。兩個月前 我媽發生車禍。。。今天突然鄰居跟我說 社會大學拿這個影片當教學。。聲音刪掉了 但說 老人家開車 不應該講話分心的。我媽當時只是普通說話 開車誰不說話的。。首先那個路口本來辨識就很不清楚 全部主道突然變幹道。。我媽一路慢慢開 也有注意路口 對方衝出來很快 。。。撞到他側門。。事故都已經和解 解決了。。。但不爽的是 警察可以把個人的行車記錄器影片給社會大學嗎。。。然後社會大學 還在那裡說東說西的。。而且還說了 要小心老人家。。。對方突然衝出來都不說
2017-10-08 18:45 發佈
來這裡找懂法的?不要捨不得花錢找律師又很想打官司,想維護自己的權益,請多努力一點,不要只用鍵盤打幾個字就想解決事情
請問我哪裡說要國賠了。。。只是警察這種做法非常不尊重當事人 扭曲事實 還附近的鄰居都知道這件事了。。一個車禍需要時間去平復 然後 親朋好友突然跟你說 這個車禍 。。。你覺得當事人心裡如何
Chunhualo wrote:
請問有沒有懂法的。...(恕刪)

致電轄區縣/市警察局督察室,然後該承辦員警就被叫去夾卵蛋了
先問問社會大學哪來的影片,搞清楚再出筷呀

不然也可把和解結果告知社會大學講師與鄰居,以維護自身清白
《公開討論、公正公平;說三道四的人用妨礙名譽提醒一下》
話說肇責分屬雙方各多少,和解結果可否告知一下(行車影片)

Chunhualo wrote:
請問有沒有懂法的。。...(恕刪)


我專門研究著作權法,

你這個案件,不用先請律師啦。

供教學,學術討論使用的他人著作,

是不受現今著作權法之保護,

也就是學校與教授沒有侵權的行為,

你是該影片的著作權人,

建議做法如下:

去電該大學或是教授,直接表明你的影片不同意提供教學使用。

另外,

交通事故屬於跟人民生活,生命相關的公眾議題,

任何人都可以評論,

可受公評,

所以平安最重要,

以上為我的建議。

唯一的可能只有從警察局 因為 有備份的只有 我跟警察 我沒有提供出去 就只有警察的可能性了
我沒有要提高。。。我只是懷疑警察能把 車禍個人的行車記錄器影片給第三者 如果是 警察 或監視器那些都無所謂。。不過是我車上的為了警察了解真相 我直接提供給他們參考
如果你只是想取消影片繼續被使用。正常人都知道要打電話去要求撤下,警察部分也是要先打去溝通,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我沒想到這麼簡單的事你還沒做但是先來尋求"懂法的"
我會建議你找律師,是因為看文章內容似乎有因為被當三寶有被汙辱名譽的感覺,所以以為你氣憤到想直接提告,想先省點律師諮詢費先來問網友
我誤會你意思了
我會說懂法的 因為個資法 也是法。。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592024&ctNode=7448&mp=1
以上參考參考
主旨:
有關貴局詢問「利用電子媒體報導影片部分內容編輯宣傳短片是否符合著作權法第64條規定」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05年5月5日新北交安字第1050812702號函。
二、所詢問題,說明如下:
(一)利用之影片如不具「原創性」及「創作性」(如行車記錄器所錄之影片),即不屬受著作權保護之著作,任何人均得對之加以利用,無著作權侵害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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