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家這邊的鎮上,很多道路都是雙向各一線道,路邊只有50㎝至80㎝,但兩邊都畫設白色道路邊線。
只要兩邊車道路邊都停了車,行駛的車輛就幾乎壓在雙黃線中間當軌道車在開,而且無法會車。
打電話問警局交通隊,他們的回答是白色道路邊線可以停車,只要靠邊就可以,所以他們也無法取締,除非要叫公所重畫黃、紅線。
但15㎝的道路邊線內側屬於「道路」,哪有道路可以停車的道理?
查了道路安全規則
裡面有提到:
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在單行道左側停車時,比照辦理。
好像沒有說不能停到車道裡。
再去找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裡面第149條有提到:
(三)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同向車流。
這裡有提到一點,但沒有講得很明確。
倒底停車時有半輛車都在車道邊緣線(15㎝寬)內是否違規呢?
這種違規雖是小惡,但當道路兩側都停了之後,真的想要守法不壓雙黃線都不行了。
從新聞連結來看,應該是不能停到車道裡的,但這裡的交通隊又說只要白線就可以停,無法處理?
而是指一般白話所說的「停車『格』」!!
請參閱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90條圖例
http://law.moj.gov.tw/Law/law_getfile.ashx?FileId=0000118996
看到路邊有一整條白線,請別再停上去啦!
(車道邊線「以外」的空間才是可以停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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