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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浮濫檢舉問題,需要你我一起為新民怨把脈!!!

整理了相關報導發現2017年台灣北中南都有檢舉魔人浮濫檢舉的新聞,
浮濫檢舉也已經跟交通違規一樣,成為新的民怨,
台南市警方表示,建議警政署應該針對情節輕微的違規行為,
列入勸導項目裡,取代直接開單,才能減少民怨。

檢舉達人檢舉浮濫造成民怨,
警方處理也相當困擾,
目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共計有16項違規行為被認為是輕微的可以用勸導代替開單。

16項包括
汽車前輪壓在路口停等線上、
深夜零到6點的違規停車、
超速未達10公里、
酒駕沒有超過每公升0.02毫克等。

實際上民間檢舉達人檢舉的違規項目,
有些也都是情節很輕微,
不影響到行車安全,
但是卻沒有列在16項當中,
警方接到檢舉,
雖然也認定輕微,
但是因為檢舉事證明確,
也沒有辦法不處理還是得開單。

是否依警察的專業處理交通違規的問題,
並對沒有專業未受訓練的檢舉魔人浮濫檢舉加以規範,
大家的看法如何?

2017-09-29 15: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新民怨
跟違規拖吊一樣。

外包給受過訓的人員,還能增加就業機會

而外包是上下班制的,大約七 八點後就沒檢舉了,也符合民眾「期待」。

可以停在人家家門口,隔天上班再悠閒開走,反正是勸導而已。
lily3682 wrote:
共計有16項違規行為被認為是輕微的可以用勸導代替開單。
16項包括
汽車前輪壓在路口停等線上、
深夜零到6點的違規停車、
超速未達10公里、
酒駕沒有超過每公升0.02毫克等。

很明顯是要帶風向

1. 停止線壓線本來就可不罰, 罰的是越線
2. 深夜違停: 看停哪囉? 停總統府前面好了
3. 超速、酒駕, 是民眾可以檢舉的嗎?

lily3682 wrote:
實際上民間檢舉達人檢舉的違規項目,
有些也都是情節很輕微,
不影響到行車安全,
但是卻沒有列在16項當中

警方接到檢舉,
雖然也認定輕微,
但是因為檢舉事證明確,
也沒有辦法不處理還是得開單。

1. 沒有呈現事實
哪些違規, 不在規定的16項, 卻又不影響安全、算輕微違規?
沒寫出來, 就是寫文章的人自己說了算

2. 依法行政:
公務員就是要依法行政, 非現行規定可勸導的違規, 就是要依法開罰
幹嘛這麼麻煩

直接修法,中華民國的法律晚間10點到隔天早上6點是無效的

晚上車少、人少,不影響安全嘛!!

這樣不是更好

警察不用檢舉的事忙翻,大家也可以任意違規,皆大歡喜

順便說一下偷10元和偷100元哪一個會被送辦??
jason 567 wrote:
跟違規拖吊一樣。外...(恕刪)


這確實是一個方法
也能確保檢舉人受過專業訓練!
社會上也不會有檢舉魔人出現!
jason 567 wrote:
跟違規拖吊一樣。外...(恕刪)


其實外包給非執法人員是最好的方式

日本就是如此

政府長期不做為才會導致大量的民眾檢舉

數大必有枯枝,少部分的"報復性檢舉"就必定會出現

台灣的問題是必須修法, 讓聘用非執法人員取締檢舉合法化


回到樓主的論調~真的是完全顛倒是非
我來預測一下委託民間企業後的日常情境。






上次那篇文章已被管妹回收唯讀,現在又發一次是怎樣,01不會容許這種煽動違法亂紀的文章吧。

檢舉可是立法合法的行為,除非政府廢除檢舉制度或是廢除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否則檢舉人依照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交付執法單位來舉發並無不法。

交通法規千萬不可有模稜兩可的現象存在,否則將會製造交通混亂及危險意外。
檢舉那種壓線、亂走車道的真的很爽耶
隨便都錄的到,也不用停下來拍前拍後
違規事實明確,哪裡是浮濫檢舉?

lily3682 wrote:
整理了相關報導發現2017...(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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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噪音僅靠照片,舉發率只3%...這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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