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時要是自己沒有打方向盤往右急閃應該就直接碰撞了....
第一次有想衝下車罵人的衝動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6l0pfbnH3oXQWVkeUdSMDVia1E/view?usp=sharing
遇到這樣子開車的不檢舉就是讓他去繼續害人 各位幫忙看一下可以用那些名目檢舉他??
PS.補充說明網友認為應該停下來拍到他完整違規的動作才能檢舉, 事實上是他幾乎是車身跟我並行的時候突然硬擠過來, 他突然右切的時候我不閃就直接被撞, 根本不可能是我在後面拍他的違規...
另外影片中已經明顯可看到他右輪+車身跨越雙白線,而且未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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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更新 收到警局回覆:
收到警局的回覆
檢舉不成立, 看樣子這碗三寶飯也只能自己乖乖吃下去了

"本局審視影片該車跨越雙白線之違規行為未完成(壓在雙白線上),且未打方向燈之違規行為亦未在影片中呈現,為避免衍生執法爭議,爰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4款之規定不予舉發。
(三)感謝您對警政問題的關心與支持,請隨時對治安、交通問題提供寶貴建言。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敬啟 "
這時候就會羨慕Luxgen的車側攝影功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