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女友稍早在小巷子內的十字路口與一台汽車發生擦撞,我女友的機車是沒有什麼事情,對方的車僅汽車大燈下的車殼有一小條白色的刮痕,位置大概是在車燈下 保險桿上,看起來似乎沒凹痕 可以用蠟推掉的樣子,由於對方開車的人不是車的主人,因此車主要求開車的人上警局並拍照作筆錄。
現在問題來了,在小弟大概暸解狀況下,得知警察說這沒有誰對誰錯,畢竟是在巷子內的十字路口,誰錯也無得而之,現在對方把車開回原廠然後說等報價完再通知我女友付錢,然後開車的那女生說她男友的車(也就是車主)有保全險,可以出險修我女友的車,說請我女友的機車可以去修理,機車是可以修,但我看了頂多就換前車殼而已。
事情發展至今也不知是誰對誰錯,對方因為一個看似不怎麼樣的刮痕就要拖回原廠,然後處理(要換什麼我也很納悶),就要我女友出錢,請問這有道理嗎??可以請有經驗的大大們分享一下處理方法嗎?謝謝 再謝謝
剛去警局要不到照片,說要七天後才能拿並且跟承辦的員警約時間。另外一方面剛有原廠修車的打來說會再進行報價看多少再處理要怎麼負擔比例問題,很納悶不是應該是保險公司打來跟我們處理的嗎...
你心中的小刮痕
別人眼裡可不這麼認為
誰對誰錯不是警察說的算
所以大部份警察怕事後糾紛
即使知道誰錯比較多
都不會講明的
只有保強制險就只能自己賠車損了
到時候調解會讓你知道大概的肇責比例
如果不服就是上法院由法官判
至於要賠多少舉個例給你看
假如比例是你3他7
他修1萬你就賠3千
你修1千他賠你7百
也就是說你要賠2千3
我記得之前有人機車撞保時捷
機車肇事3成保時捷7成
保時捷修車費70幾萬
結果機車車主還是要賠20幾萬
所以第三責任險一定要買阿
對方如果沒出險你應該要高興才對
車主可以讓你殺價,保險公司就不會讓你殺價了
對方出險的話
你沒有保險幫你,那你只能自己跟對方保險公司談了
跟保險公司通常沒什麼好談的,白紙黑字
大概就是這樣吧
如果有錯,麻煩高手糾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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