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昧請問各位大大!本人日前發生車禍,我只有強制險,對方沒有強制險!我有詢問過保險公司,他說需要經過調解對方不賠才能啟動代位求償,但我有去爬文,是說不需要經過對方同意!請問各位我該怎麼申請? 感恩
你與對方發生碰撞,你有受傷,但對方無投保強制險。
你可向道路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簡稱特補金)申請補償。向特補金申請補償是不需要調解後才能申請,也不需要對方同意。
受害人是可向特補金直接請求補償。
特補金如何申請:你可詢問你自己的強制險保險公司,請他們提供特補金申請相關文件,你填完後,可交由你的強制險保險公司,他們會將申請特補金文件,轉給特補金單位去受理。
另外,你有提到:我有詢問過保險公司,他說需要經過調解對方不賠才能啟動代位求償...............
應該說:代位求償條件是:
強制保險法第40條: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
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
求補償:
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三、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
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
所以,有無和解或有無調解,都不影響受害人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請求補償。只要特別補償基金對受害人已補償完畢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後,便可向無保險車輛所有人或駕駛人代位求償所補償之金額。
勝達 wrote:
冒昧請問各位大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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