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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停車擋視線車禍(9/18更新補上行車紀錄器)

違規停車擋視線車禍(9/18更新補上行車紀錄器)
※小弟的動向是黑線,另一輛機車是紅線,藍色1~3是違停車輛

小弟在行車中發生車禍

因路口側有3轎車違停擋住視線

導致小弟在右轉時(綠燈)右轉與另一輛機車(從斑馬線旁要騎去對向)發生擦撞

因右轉過去時已來不及反應 所以發生擦撞

※這次的車禍發生跟小弟沒有採取防禦性駕駛有關
(轉彎時小弟有減速至約30~40左右 但不足以有充裕的時間反應導致車禍發生)

小弟機車上的行車記錄器沒拍到違停車輛的車牌

然後車禍發生後要拍照時 其中圖片中的第三輛已開走(沒記下車牌)

拍照時第二輛開到一半要走(有拍到車牌)

第一輛有拍到(有拍到車牌)

警方到場時三輛違停車皆已開走(有告知警察)

因為警察說車禍是我與另一輛機車擦撞 為什麼要牽扯他人進來(指違規停車的那3輛轎車)

想請問各位大大 那這樣違停的到底有沒有肇事責任在



9/18補充↓↓↓↓↓↓↓↓↓↓↓↓↓↓↓↓↓↓↓↓↓↓↓↓↓↓↓↓↓↓↓↓↓↓↓↓


補上行車紀錄器

以下為影片時間
1分02秒:可以看到這裡有圖片的違停車輛(藍色1跟2)
1分03秒:這裡可見到他從斑馬線出來(騎在斑馬線上 且只看前方)

然後小弟車速不算慢 看起來過彎時有時速40...
在碰撞前小弟已先自摔(主要也是因為突然看到他煞車煞太多)

請問這樣子對方算起駛車嗎?

車禍日期為9/15 初判表還沒出來
但跟警察的對話感覺他們覺得肇責大部分都是因為我...
小弟承認我過彎時車速真的降得不夠多
但會發生這次車禍小弟覺得違停&與我擦撞的一方應該也都有責任
因為不太確定 所以希望各位大大可以教一下小弟
2017-09-15 12:08 發佈

garyliu10 wrote:
※小弟的動向是黑線...(恕刪)



因為警察說車禍是我與另一輛機車擦撞 為什麼要牽扯他人進來(指違規停車的那3輛轎車)




違規停車車輛當然有一定的責任

沒看過並排停車害一堆機車被擠被撞的都有責任的新聞嗎?


恭喜你遇到白痴警察
而且你的肇事原因一定被判很重,警察不爽誰誰就要倒楣
你越嚕他給你的肇事責任一定更大
因為警察不是人民褓母
而是三寶褓母

偶自己的經驗是
今天不檢舉違停,明日業報馬上來...
最近也差點被路中央違停的廂型車擋住視線,對向屁孩機車高速盲彎過來差點相撞
偶可是慢到時速不到10KM,但車子還是要移動,不移動是不可能前進彎過違停車的
但只要有移動,就有肇責
就算沒移動,還是有可能有肇責
在移動的過程中,任何移動點都有可能被相對視線也被遮蔽的車輛撞上,對於另一方車輛來說,他也是受到違停影響

所以違停今天不檢舉,明天報應可能就會到自己或親友身上


不要管警察說什麼,筆錄一定要牽拖違停車輛進來
有沒有肇責,那要看鑑定才知,拖一個是一個

警察層次也有分的...即便在北市,也有很多警察在處理事故時的作法及標準是可受檢討的


以下代表違停達人發言
1. 停一下又不會怎樣
2. 自己騎車轉彎不注意的
3. 偶有打警示燈啊
4. 偶馬上開走啊
5. 偶人在車上啊
6. 偶又沒擋住你視線
7. 自己騎太快的
8. 誰知道有車會衝出來
9. 關我屁事
10. 偶只是接小孩
11. 偶只是買個飲料
12. 偶只是在等人
13. 偶只是在沉思
14. 偶只是在放空
15. 偶只是....

garyliu10 wrote:
※小弟的動向是黑線...(恕刪)


那可以問第二輛行車記錄器,有沒有第三輛的車牌

因我他們三個都要分攤肇事責任
1.違停汽車*3有肇責
2.紅線機車,請調查是否違法(從人行道騎出來??碰撞點對方是否逆向??等等)


garyliu10 wrote:
※小弟的動向是黑線...(恕刪)

garyliu10 wrote:
因為警察說車禍是我與另一輛機車擦撞 為什麼要牽扯他人進來(指違規停車的那3輛轎車)

1. 這警察的管區有違停
2. 他不處理
Johnny_depp wrote:
偶自己的經驗是
今天不檢舉違停,明日業報馬上來...

路上三寶愈少,被害到的機率也愈少
違停當然是有責任,

直接向當地警察局申訴,

不是向分局及派出所申訴!


還好有第一、二輛的照片!
TO AKB濕吧大大 & Johnny_depp大大

我做筆錄有時堅持請警察寫上違停車輛的車號

但是忘了看他有沒有寫上違停影響視線

後續提供行車紀錄器給警察時

問說違停的肇事責任

給的回答是我自己防禦性駕駛採取不足 為什麼要找違停的分攤比例
(都是台中市第六分局的警察 但是不是去事故現場的那位)

※另外回AKB濕吧大大 可是警察似乎不願扯上違停的車輛 這樣要怎麼找第二台車要行車紀錄器

********************分隔線********************

TO jeffyeh1021大大

我不確定是不是從人行道騎出來 但覺得有可能

然後碰撞點他不是逆向 他是騎在斑馬線上

********************分隔線********************

TO un3354大大

請問是指找台中市政府總局申訴嗎


garyliu10 wrote:
TO AKB濕吧大...(恕刪)

機車的問題是要抓緊他是不是起駛
就是從路邊起步,或從道路範圍外進入道路範圍

起駛車應禮讓行駛中的車輛先行
這樣肇事比例就會翻盤

不會是轉彎車跟直行車
後者你的肇責較高

garyliu10 wrote:
從斑馬線旁要騎去對向


這個就已經是很大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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