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沒有檢舉魔人存在,看完這則新聞應該就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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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7日 蘋果日報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檢舉魔人」引發眾怒!台中市一名男子去年5月至12月共檢舉5746件交通違規,還將違規影片po網,網友則質疑他設下三大陷阱,包括紅燈前提早停車、紅燈轉綠燈還在原地不動、在內線車道龜速行駛,再舉發後方駕駛違規超車。《蘋果》昨找到該男子,他強調檢舉違規沒有獎金,這麼做是希望「改善台灣交通亂象」。
暱稱「XXXXXX」的男子,日前在mobile01網站po出「這幾台車大概是中邪了」影片(goo.gl/ee2ycD),內容是一輛汽車停等紅燈,但車子卻停在距停止線至少兩輛車距的地方,其他車輛為了到前面等紅燈,從該車左側跨越雙白線超車,駕駛邊看邊念出違規車號,影片po網後有700多篇留言,幾乎一面倒質疑駕駛故意誘使別人超車,「簡直挖洞讓人跳」。
「幫警察維護交通」
記者發現,該男子至少在YouTube上po出100多段舉發違規影片,他得意地說,去年4月27日購入一台SONY高畫質攝影機當行車紀錄器,「統計2015年經我檢舉的違規案件有4806車次,違規件數5746件。」他還自己製作表格,統計去年5月1日至年底每天的檢舉件數。
網友列出他的三大陷阱招數,包括紅燈提早一段路停車,迫他人換車道跨越雙白線後,往前停等紅燈;紅燈轉綠燈好幾秒,他還停在原地,迫後方車輛違規超車;或在內線車道以時速2、30公里行駛,再舉發別人違規從右側或跨越雙白線超車。
「XXXXXX」還嗆網友,如果抓到他違規,願以罰金兩倍捐給慈善團體,更引起網友不滿,肉搜他是「台灣省青果運銷合作社台中分社」員工。
《蘋果》昨電話採訪,「XXXXXX」不願出面,但承認去年向警方檢舉5746件違規,他說,每天上下班途中見汽機車違規,過去忍無可忍沒辦法,現在有行車紀錄器,他想「幫警察維護交通」。
否認設套會續檢舉
他說,其實檢舉大半被打回票,警方說拍得不清楚,他反問記者說:「看過影片後,你覺得我有錯嗎?」他強調,自己沒有設陷阱害人,影片po網不是炫耀而是為了存檔,以後會繼續檢舉違規。
青果運銷合作社的員工說:「這名同事平時就很有正義感,我們都坐過他開的車,從沒看過他違規,曾勸他低調一點,如果檢舉到黑道,可能會對他不利。」
交通隊:沒獎金領
台中市交通大隊表示,去年共開出120萬張違規罰單,民眾檢舉佔6%、約7萬1000多件,對以龜速、綠燈起步慢等「陷阱招數」檢舉,因市區道路未對最低速限、綠燈何時起步做規範,用路人遇到這種狀況仍需耐住性子,勿違規超車,若民眾發現檢舉人惡意放慢車速,可檢附影片向警方檢舉,將依事實認定開罰。
彰化縣交通隊表示,檢舉交通違規並無獎金。南投交通隊也說,綠燈不走、紅燈提前停等設局手法,皆未違反交通法規,後車若沉不住氣違規超車,即使事後「反舉證」也難爭取免罰。
東海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邱師儀說,全民狗仔時代,同樣的人大量密集檢舉有爭議案件,警方要了解是否出現釣魚入人於罪、害公務員做出錯誤判斷,警察要協助執行真正的正義,而非淪為被動接案的官僚。
朝陽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副教授洪朝貴指出,正義魔人是執法無力下的產物,好處是透過群眾力量給違規者壓力,但若未弄清楚違規者動機,又採高標準檢視,用詞遣字極具批判性,易產生社會對立、人與人防範心更強。
若致事故恐觸刑法
執業律師李學鏞表示,若檢舉人刻意設陷阱逼其他駕駛違規,行為確實不當,雖無法控誣告,民眾仍可舉證申訴,若檢舉人因故意行為引發交通事故,恐觸犯《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王奕鈞說:「刻意放慢車速製造他人違規,手法太惡劣,若在路上遇到換我用龜速回報,看他做何感想!」
遇檢舉魔人 如何自救
●備妥人證和物證,向舉發單位提出不符合事實申訴
●若申訴不成,在收到裁定書的15天內打行政訴訟
●車輛裝行車紀錄器,若遭設計檢舉可還原事實和舉證,法官若認定以設陷阱的「釣魚」手段達到檢舉目的,可依法撤銷免罰
●發現遭不明人士蒐證,勿莽撞以免吃上強制罪、恐嚇等官司,可以對方「形跡可疑」理由報警盤查
●針對設陷阱檢舉人的行徑用手機錄影或拍照反制,當未來申訴證據
資料來源:台中市警察局、律師張智宏、《蘋果》資料室
fly48 wrote:
2016年05月07日 蘋果日報
樓主剛從哪裡回來台灣嗎?
連台中白prius都不知道?
fly48 wrote:
其實檢舉大半被打回票,警方說拍得不清楚
行車記錄器、運動攝影機, 都是廣角
近距離違規, 才會被拍到清楚車牌
現在路上很少人開車不裝行車記錄,
避免在近距離內有其他車輛時違規, 就不用疑神疑鬼
fly48 wrote:
如果抓到他違規,願以罰金兩倍捐給慈善團體
都還沒看到網友檢舉成功的案例分享
fly48 wrote:
台中市交通大隊表示,去年共開出120萬張違規罰單,民眾檢舉佔6%、約7萬1000多件,對以龜速、綠燈起步慢等「陷阱招數」檢舉,因市區道路未對最低速限、綠燈何時起步做規範,用路人遇到這種狀況仍需耐住性子,勿違規超車,若民眾發現檢舉人惡意放慢車速,可檢附影片向警方檢舉,將依事實認定開罰。
九成以上的罰單,都還是警察直接開的
--> 檢舉人, 很遜
--> 違規魔人, 才是真的
fly48 wrote:
南投交通隊也說,綠燈不走、紅燈提前停等設局手法,皆未違反交通法規,後車若沉不住氣違規超車,即使事後「反舉證」也難爭取免罰。
沉不住氣 --> 請繳快速通行費
fly48 wrote:
發現遭不明人士蒐證,勿莽撞以免吃上強制罪、恐嚇等官司,可以對方「形跡可疑」理由報警盤查
在郵局、銀行等金融機構附近的違停, 我也都覺得「形跡可疑」
當然一定要報警、檢舉的啦
誠如東海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邱師儀說的:同樣的人大量密集檢舉有爭議案件,警方要了解是否出現釣魚入人於罪、害公務員做出錯誤判斷,警察要協助執行真正的正義,而非淪為被動接案的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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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交通違規罰款28億 柯文哲:檢舉暴增
發稿時間:2017/05/12 12:52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2日電)台北市去年交通違規罰單達新台幣28億元,遭外界質疑。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說,罰款增加不是政府造成,是民眾檢舉太多,但有提改善措施,像標示違規地點等,罰款目的是要管理。
媒體報導,台北市去年交通違規罰鍰達28億元,以違停最大宗,柯文哲曾要求針對違停熱點提改善計畫,還抱怨開罰只會讓民調更低,但據北市交通大隊統計,5大違停熱點變化不大,數量也未顯著降低,去年以忠孝東路四段居冠,共有1.2萬件違停案件。
柯文哲出席「世大運官方贊助夥伴富邦金控合作記者會」,會後受訪時,媒體詢問關於罰鍰過多遭批搶錢回應。
柯文哲說,「看到嚇一跳,趕快去查資料」,從資料顯示,過去3年,警察開的罰單沒有增加,但民眾檢舉案從6萬件變30萬件。
柯文哲表示,這表示台北市民的公民意識在過去2年有大幅成長,且罰款增加不是政府造成,也不是警察開單,是民眾檢舉太多,但又不能不處理檢舉,且有提改善措施和新專案,像是硬體改善或標示違規地點等,「罰款不是目的,目的是管理」。1060512
可以罰
綠燈已經可通行,卻原地不動=妨礙車流順暢
也是可以罰
文章內的交通大隊說無法罰
根本是袒護,而且袒護過頭
感覺交大對處罰條例也不是很了解
處罰是為了交通順暢
你不罰製造交通問題的人
只罰違規的人
說不過去吧..........
而且這樣並不會讓交通更順暢
只開20-30km時速,這點倒是沒有違規
只是覺得這種人很機車,妨礙交通順暢
美國對於這種龜車是會開罰的,不管你是平路還是高速都會罰
台灣卻不會,台灣人真悲哀
個人覺得台灣法律很多條例是保障壞人欺負好人的
文章內檢舉魔人
故意停在離停止線很遠,至少2-3個車身以上
還特意準備好人家依違規就,故意大聲唸出車號
絕對是惡意製造違規,挖坑讓人跳
開放民眾檢舉,立意很好
但是台灣警察把關要把好
不然讓這些惡人亂搞
變成讓民眾檢舉的美意頓時完全消失
看有沒有人知道這些條例
請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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