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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和解問題請教

大家好


小弟前幾天在路口待轉時


遭後方車輛酒駕撞上


當下整部車轉了180度


好在的是車上人員只有輕傷


對方態度良好


我提出的賠償金額


不說二話願意負責


唯無法一次拿太多出來


所以提出分期


不過我這邊是不接受分期


怕繳一半就不繳了


所以預計會給他幾個月時間


到時候一次給足金額


再簽和解書


但現在困擾我的是


我的車等著要報廢


這樣我可以得到肇事者同意就先報廢


還是說等到簽和解再報廢


比較妥當呢?


先謝謝大家的回應
2017-09-12 19:2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和解問題
benliu123 wrote:
大家好小弟前幾天在路...(恕刪)

要記得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六個月追訴期,有些人會故意拖延,超過六個月的話,你只能提出民事起訴,到時候當事人兩手一攤,沒有錢……你咬我。

是的


所以我預計只給他最多五個月的時間


超過我就會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不過捆擾我的還是在於


車在這五個月期間該怎麼辦...

Howard ho wrote:

要記得刑事過失傷害...(恕刪)


建議直接先提告刑事

分期付款這種拖延戰術千萬不要同意

懂得負責的人一般早就有保好保險了

等到發生事故才哭窮沒錢的人,你覺得他會有責任感?


原來是,拿著修車的賠償金額,然後車報廢換新車。

怕有問題,所以在問先報廢還是拿錢再報廢嗎?

要當事人同意的話,就是等於給他知道你車打算報廢,他就只會賠你報廢價了。

因為你又沒修車


Hi這位網友您好

可能是我沒講清楚

所以讓您誤會了


不過我的車沒有要修

是要等著報廢


也有明確跟肇事者說明要報廢


只是車目前是是放在派出所

也不知道能不能放到和解完

所以我才有此困擾


不過目前跟家裡討論好

還是要等和解書簽完

才會去報廢

整部車後座包含底盤、車門、車架都潰縮歪曲了

應該沒有修的價值了

就算修好也超過我索賠的金額了

jason 567 wrote:
原來是,拿著修車的賠...(恕刪)



因為事後肇事者態度很好
所以目前暫時沒有打算提告
目前是可以接受分期 或是 一次繳清
不過不管是哪種
都還是會等到我所索賠的金額都拿到
才會簽和解書


若拿不到
就是傷害告訴了...
junsport1983 wrote:
建議直接先提告刑事
...(恕刪)



benliu123 wrote:
Hi這位網友您好可...(恕刪)


有點不太明白您索賠的金額是如何訂出來的?

您說車要報廢, 又說維修費會超過您要的索賠金額, 那您索賠的金額是用車被撞前的殘值索賠嗎?

如是用被撞前的殘值索賠, 那當您拿到賠償後應該要把車過戶給肇事者, 而不是您拿去報廢賺那5萬

這位網友您好

車子我才剛買三個月
安全座椅也買不到三個月
所以報廢的補助是不能領的(過戶要滿一年)

對方酒駕
追撞待轉的我們
造成我太太撞到頭部
小孩勒傷
我個人挫傷

賠償金額是以當初買車金額去估算的
加上安全座椅的價格
急診費用
總共十萬

所有算法都有列下來提供給肇事者
包含收據之類的
稅金也註明
政府退給我多少
就退給他多少

目前是沒有算過失傷害的求償進去

我這樣還算獅子大開口嗎?

北七喵 wrote:



有點不太明白您...(恕刪)



benliu123 wrote:
這位網友您好車子我...(恕刪)


所以對方連十萬都拿不出來? 直接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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