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為躲避太陽而隨意停車於路中或路邊等現象”的提案,懇請大家支持

小弟最近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了一個提案,案內是有關為躲避太陽而隨意停車於路中或路邊等現象,
歡迎大家支持並分享,期能讓更多的人看到並有改善不良狀況的機會

連結網址
2017-09-01 12:01 發佈

alphachao wrote:
小弟最近在“公共政策...(恕刪)


吃早餐、吃便當、吃火鍋,都可以並排停車,

所以躲太陽而任意停車,

是緊急避難,合乎民情,萬人期待的事情,

目前所剩無幾的小確幸,

太狠了!(但應該不會過,我用膝蓋想的)

alphachao wrote:
案內是有關為躲避太陽而隨意停車於路中或路邊等現象,


有什麼好提案的

您是不知道如何檢舉嗎? 有分局警員教我,用"路中央任意停車"檢舉就好

巷內巷弄那種路中央停車人下車熄火離去未打警示燈那種,也都是同樣用"路中央任意停車"檢舉就好

無緊急危難事件,路中央任意停車就是違規裁罰,但靠路邊外緣或紅線就很難說了,這種不影響行進的我也不管


Johnny_depp wrote:
用"路中央任意停車"檢舉就好


我學起來囉,感謝!

目前本人看過最誇張的是板橋民生路2段與中山路二段路口處!



五月中~九月是高峰期,

就是照片中那塊樹蔭,

此處紅燈100秒,連男性都躲避怕曬黑喔!

我是沒檢舉過,明年考慮!(106年高峰期即將結束)
不需要提案吧....都直接開罰了...


alphachao wrote:
小弟最近在“公共政...(恕刪)
.....

ofbokimo wrote:
不需要提案吧.......(恕刪)

一樣是北投分局~~讚啦!!!

收發文號: 北市警投分交字 第1060811XXXX號
信件編號: 20170811XXXX
檢舉日期: 2017-08-11
檢舉車號: XXX2-EW
檢舉內容: 無緊急事故於車道上暫停(躲太陽)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您向本分局(大隊、隊)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有關您檢舉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本分局(大隊、隊)業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舉發在案;對您關懷本市交通市政等問題,特致謝忱,如有說明未及之處,謹致歉意。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查承辦人:戴國忠(聯絡電話:02-28912325),謝謝您來信與指教, 並祝您 平 安 順 心 萬 事 如 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 敬啟
回覆日期:2017-09-01
我是A-Shin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