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向高雄市交警部門告發1件違規,居然回說「因影像中該車尚未駛入單行車道,無法判斷是否符合逆向行駛違規,亦無法判斷該車是否正迴轉中,非逆向行駛,故不宜依您陳述之資訊予以逕行舉發,以免造成爭議。」問題該車是怎麼迴轉的?它這種開法已經明顯逆向,況且交通號誌也明顯改變燈號了!一張照片不足以舉證,但我拍2張,而且是明顯不同燈號了,高雄市交警居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予舉發,難怪高雄交通一團亂!
看起來就是不熟悉路,巷子出來左轉要彎進文化中心那邊彎到一半才發現是單行道趕緊停下來,那條路確實很多人走錯,路突然變成單行道而且他是只限制四輪以上的單行道不過話說回來,單看照片確實是有爭議空間光從這2張照片不再現場說實在的我也看不出來他哪裡逆向他也還沒彎進去,說不定他正要迴轉或者路邊停車你要申訴就提供影片,或者是拍到他開進去的照片你申訴的違規名稱是逆向光這兩張照片就說警察的判斷標準很寬鬆是否太武斷了一點想當正義魔人就不要有玻璃心
mintsern wrote:這台車還沒開進逆向車...(恕刪) 其實這條廣州一街在四維二路跟林德街這段都算單行道,所以它朝北開,早就已經逆向了!拍照地點就在廣州林泉街口!我不是檢舉魔人,但就是無法接受逆向行駛的危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