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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半出來又是一條好漢,人命在台灣到底算什麼

水電工劉文賢前年3月晚,無照駕駛Lexus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民生陸橋,突左切跨越雙黃線超車,結果逆向迎面撞上謝男所駕大型重機,重機瞬間爆燃化成火球,謝男彈飛掉入火堆重傷,緊急送醫後仍死亡,新北地院判處劉男3年6月後確定,富邦產險也向入獄的劉男追討汽車強制責任險、醫療費,共200萬1千餘元,獲勝訴。

有多次毒品前科的劉文賢(31歲),2015年3月18日晚上近7時許,駕駛二手白色Lexus IS 250行經三重區民生陸橋時,跨越雙黃線超車,碰巧謝男騎著270CC重機迎面而來,兩車頭對撞,機車當場爆炸成火球。

謝姓騎士(死時39歲)全身著火,更騰空飛起再跌落,導致骨盆、右大腿、左肱骨等多處骨折,全身嚴重燒傷,經搶救4小時仍不治。至於劉男則因車輛安全氣囊全數爆開,無法打開車門只好爬窗逃出,但轎車仍未停止繼續俯衝96公尺,直到撞上橋墩才停下,劉男下車後未幫全身著火的謝男滅火,反而急忙從車輛後座取走一包物品,攔搭計程車離開。

2小時後,劉男到案說明,還說是「太害怕才逃離現場」,經警酒測值零毫克,但驗尿卻被驗出海洛因陽性反應,遭依過失致死、肇逃等罪起訴。

新北地院開庭時,劉男認罪,法官顧及他無照駕駛,且在下班尖峰時刻貪快逆向釀禍,漠視被害人性命逕自逃走,惡性重大,在法庭雖多次道歉,卻稱被害人也有過失,可見毫無悔悟,共判處3年6月;不過吸毒部分,法官根據劉男手機LINE對話紀錄,認為劉男逃亡中才購毒施打,未依吸毒駕車致死來加重刑責。

劉男後來選擇不上訴而確定,承保該車保險的富邦產險,賠償死者家屬200萬元死亡給付、診斷證明與掛號費等1千餘元後,轉向劉男追償,目前在台東監獄武陵分監執行的劉男,放棄出庭答辯,法官審酌後如數判准;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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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看不懂這個法官,2小時候,劉男到案,被驗出海洛因陽性反應;我們再看看下面:
不過吸毒部分,法官根據劉男手機LINE對話紀錄,認為劉男逃亡中才購毒施打,未依吸毒駕車致死來加重刑責。

這到底是什麼阿? 所以說只要酒駕就趕緊落跑,然後趕快叫朋友傳LINE來,說你現在車禍了心情不好,要找他喝酒,這樣就不算酒駕嗎?這到底是什麼東西?

還有人命真的不值什麼,反正現在都有強制險,我看不爽誰就直接撞死他,反正過失傷害也才判三年多,說不定還能假釋,對吧?
要賠錢?只要加害人把房產都過戶完,保證受害者一毛也拿不到..

真是夠了
2017-08-14 11:40 發佈
錯了,肇事者還可以表現良好,提早假釋出獄,這就是。。。。。。。
這種司法官遲早會讓台灣亡國.....

妖孽

台灣非故意殺人本來就判得不重了
這是法條問題而不是法官
3年半出來也就算了,還能繼續開車那才慘

魯拉拉拉 wrote:
水電工劉文賢前年3月...(恕刪)


司法已死
只有執行地下正義了
會很意外嗎?
魯拉拉拉 wrote:
水電工劉文賢前年3月...(恕刪)
司法不改 台灣不會好
台灣人命真不值錢
尤其是無辜的人命
魯拉拉拉 wrote:
水電工劉文賢前年3月...(恕刪)


過失致死最高2年阿,有事嗎?
法官都重判3年半了,不然要怎樣?

劉男就是知道過失致死才2年,所以開車橫著走阿~
遊走法律邊緣的人可是很會跟警察法官打交道的

家屬要賠償? 告民事阿?
勝訴之後跟富邦分他"出獄後"收入30%


不滿意? 提修法阿
開汽車撞死人的代價真的很輕
台大女醫師被酒駕撞死, 判1700, 己經是近年來最重的
(高雄葉少搞掉3條人命,也不用賠那麼多)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230/37503031/

『葉少入監後家屬提起民事求償,假扣押葉少名下一千一百多萬元存款,後來葉以一千萬元與李家和解』
魯拉拉拉 wrote:
保證受害者一毛也拿不到..

真的拿不到, 只有強制險
weaber wrote:
3年半出來也就算了,還能繼續開車那才慘

路上有駕照、沒駕照的, 開車的行為也差不多啊
02933 wrote:
只有執行地下正義了

檢舉交通違規都會被公幹的地方, 只有地下, 沒有正義
keckelly wrote:
勝訴之後跟富邦分他"出獄後"收入30%

這種人不會有收入給人家查的

魯拉拉拉 wrote:
不過吸毒部分,法官根據劉男手機LINE對話紀錄,認為劉男逃亡中才購毒施打,未依吸毒駕車致死來加重刑責。

這到底是什麼阿? 所以說只要酒駕就趕緊落跑,然後趕快叫朋友傳LINE來,說你現在車禍了心情不好,要找他喝酒,這樣就不算酒駕嗎?


這招真的險惡....

是說酒駕的部分應該要從寬認定才行

不然很多人真的會像你說的用這個招數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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