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和幾個朋友趁天氣轉好,氣溫回暖,5個人前往墾丁小跑一下,同事有一人騎乘CB1300無牌車,沿路我們是蠻遵守交通規則的,當我們一路前行時,事故發生了,一位阿婆從慢車道突然左轉要轉到叉路,第三台車這部CB1300閃避不及,就擦撞到阿嬤,兩人當場轉倒翻車,阿嬤痛得哇哇叫,我們另外四部車趕緊停車查看狀況,轉倒的同事因有防護裝備,僅有擦傷,阿嬤的右手則應該是骨折了,路過民眾已經叫了警察及救護車,救護車先把阿嬤送醫院,我們則陪同出車禍的同事一同接受警察詢問。
警察:麻煩行照駕照,順便要驗酒測。
同事:我有駕照,但是這部車是完稅車,我沒行照只有完稅證明。
警察:什麼叫做完稅車?就是無牌車嘛!你又沒有申請牌照,就是違規上路,先來驗酒測。
警察:酒測值0,沒有喝酒。
同事:警察先生,是阿婆違規左轉,我才撞到的。
警察:這件事故不管阿婆是如何違規,你騎的是無牌機車,就是重大違規,我要扣你的車。
同事:我這部車要請車商送驗請大牌,只是還沒驗過領到牌,可不可以不扣我的車。
警察:現在重車不是開放了嗎?幹嘛省錢騎無牌車,你的車又沒有辦法保強制險,阿婆的醫療費你要自己付,又沒有保險公司幫你付,騎車又不安心,出了車禍即使是對方的錯,你又能如何?因為你違規在先,法律上
你就站不住腳,何必呢!多花點錢買有牌的車吧!
我這位同事不僅拿了罰單,連交通事故主要責任也在他身上,還要賠醫藥費及民事賠償,修車費用更是不少,車友們不要再騎無牌車了,哪一天您如果遇到和我同事一樣的事,一定是XXX。
不要被警察騙了。
無牌車上路,只要是整車超過50完稅,依法繳交罰款,無法沒入財產。
除非是贓車,才會被沒收。
車禍肇事,還是要依照當時雙方的路權與道路標線號誌,交由事故委員會裁定。
我也不贊成騎成無牌車,因為第一無法安心騎。
第二台灣的很多無牌車,相信大家都知道都是日本的失竊車輛。
但是騎無牌車一定就是要打入十八層地獄,連發生車禍都要罪該萬死。
這無法成立。
台灣警察另外一個特點是會依照自己的喜好,加入對於事情的判斷。
雖然不一定會真正影響最後結果,但是常常給民眾錯誤的法律常識。
影響人民權利。
今天才聽到一個朋友開車被後面酒駕追撞。
因為警察說如果不和解,到時候酒駕繳完罰款,就可以不用賠償。
所以讓我朋友直接簽下和解書,也沒有讓對方進行酒精測試。
就這樣搓掉。
我聽了差點昏倒。
clive wrote:
車禍肇事責任跟無牌車...(恕刪)
無牌車上路,只要是整車超過50完稅,依法繳交罰款,無法沒入財產...... 這不完全正確哦!!!
整車完稅後, 沒去 POMA 領到安審證就在路上騎, 的確會被沒入銷毀的! 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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