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主就是全責無誤!2.對方就是讓醫生開出證明了! 通常車禍的傷害證明醫生是不敢亂開的喔!3.不管對方是因為何原因導致頭部撞擊方向盤, 就算他是故意去撞的, 也沒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他是故意的不是嗎?!4. 就算對方有高人指點好了, 但樓主的"全責"可是自找的
這是敲詐無誤力挺樓主不要妥協,雖然你是全責但只需陪修車費也就足以我曾在高速公路上因前方車輛緊急煞車導致我後方車輛煞車不及(因為我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我後車廂凹了一半對方光修車費就陪了13萬還是多少我忘了但我就感覺車子有被撞到身體就輕微晃動一下而已再舉一例,我妹有一次停紅燈被後方的大客車撞上後車廂全毀,她說她就覺得身體前後搖了一下而已樓主的案例就這麼小的碰撞連察覺都不易,她頭會去撞方向盤,會腦震盪,在車內手還會有挫傷打死我都不信這種要錢方式比碰瓷還卑鄙
既然都全責了,你的態度應該是盡量大事化小而不是自以為是,法院不是你家開的,你可以創國然後你說的都對,皇上我要是被你撞的那台車我也不會想要對你息事寧人,根本沒有做錯事的心態,跑法院的時間我還想對你追討時間成本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