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新聞:香港夫婦來台發生車禍,造成太太死亡。
讓我有感而發~
人民有搭乘安全交通工具的權利,自己買車我可以選安全的車來買,
但坐上計程車,好像在賭命一樣,有幾台營業用車是有六顆以上的輔助氣囊?
更不用說是動態車身穩定系統…
本想去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一個關於這個的新提議,但已經有人提出類似的想法,
若你認同這樣子的政策,歡迎你也去附議!
將自用車及營業用車及五人座以上車輛汽車輔助氣囊規定提高
PS: 有人也許會問:『這個網頁寫了有用嗎?』
老實說,我覺得功用不大,但是:「有做有機會,不去做永遠沒有機會」。
目前還尚須4968個附議,還有 14 天的時間可以附議
若你也認同此政策,還請您多轉發讓更多人知道。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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