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我發生了 閃紅閃黃車禍事件想請教各位大大
我方直行閃黃燈 對方閃紅燈 撞到時我車子360度轉一圈 撞到偏後門
無人受傷
雙方的行車紀錄器都調不到畫面 所以警察調了路口監視器 視角是我尾巴 經過閃黃號誌有減速 畫面看的到煞車燈有亮
做筆錄時 我說大約行車速度是40~50
車禍發生時 對方一直道歉說是跟小孩講話 到警局又說他失神 一直道歉 我經驗不足 沒當場錄音
保險公司說對方7 我3 之後對方態度非常的不好 一直講我開車很快 跟一開始的態度360度大轉變 所以沒有和解
調解沒幾天對方就提告我 過失傷害 心裡打了個問號.. 我被撞 當下也沒人受傷 還要告我..這世界是怎麼一回事
警察有通知我明天去做筆錄
保險公司是建議我先做完筆錄 然後再申請和解 心裡有點不甘心 不知道各位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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