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外 , 同車道超車(俗稱鑽車縫)是不違法的,.

除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外 , 同車道超車(俗稱鑽車縫)是不違法的,.

在之前的 友站已有先前整理好資料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447972-1-4.html

所以不要再說同車道超車(俗稱鑽車縫)是違法什麼的,,,
如果真的的是違法請明白說出是那一法條有規定 , 謝謝
2017-07-05 13:03 發佈

chienlun wrote:
除 高速公路及快速...(恕刪)


是快速公路拉不是快速道路拉.....意思差很多


我是不反對重機上國道拉

但是我相信還是有一堆騎士們

不知道在國道及"快速公路"不可以鑽車縫

之前在別的大樓就看到很多回文就是這種的

回說 看到塞車有車縫我就鑽,管你是國道還是快速公路
不然我幹嘛騎重機受日曬雨淋的......

你看這樣子

也難怪會看到一堆人砲轟重機不愛守規矩

上國道大家守規矩,我相信不會太多人有意見的

大家怕的就是不守規矩的

killer-sean wrote:
是快速公路拉不是快速...(恕刪)


謝謝 , 我已經修正

只是看了好多人在說 鑽車縫是違法的,,真的不太懂是違那一條法?!
我的玩具 Canon 1D Mark2 Sony Vaio Dopod 818pro@wm6 有回覆留言時,麻煩回一份 到 私人訊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1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1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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