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主要是肇事後的付出成本增加
考量一下幾個狀況,
1,沒保持安全距離撞前車,前方如果是轎車,頂多把他撞屁股凹陷賠錢了事
如果前方是重機對方撞倒人被旁邊車道高速車輾過
2,後車是重機車本身沒保持安全距離,撞上前車,人彈飛出去被旁邊高速車輾過
3,重車輪胎爆胎失控,被旁或後高速車輾過
4,重車熄火,路中停車沒有放置三角錐,被後方汽車車主追撞
5,重車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或打方向燈變換車道,被旁邊疏忽車主追撞
6,轎車打方向燈或未打方向燈突然變換車道,旁邊重車騎士,疏忽撞上被旁高速車輾過
7,重車高速行駛碰到掉落異物自摔,被旁高速汽車輾過
不管是汽車駕駛過失,重機騎士過失,臨時發生意外事故
在以前車對車的情況下,基本上很大的比例是車子本身損傷
只要不是高速撞擊,基本上人員不會有太大傷害,車主只要依肇事責任
對汽車財損進行賠償,
但如果機車在高速公路不管擦撞,自摔,失控,追撞等等
即使鄰近汽車車速已減至二十公里左右都會對無法控制滑出方向的機車即駕駛
造成輾壓人身死亡的憾事,如此在賠償上就不是幾十萬可以了事
因此讓汽車駕駛們備感壓力,排斥的原因吧!
不過生死有命,真的輪到你回去你也躲不了吧!
will520 wrote:
若你真的認為事故發生後,你會因為法規讓你應該無肇責卻去必需負擔損失時,這是法規的問題,不是交通工具或是任何駕駛人的問題。你擔心這種事會發生的話,應該朝向法規的修正去努力、
所以思路好的人從一開始就切中問題
請大家支持國道鴨肉免責條款,目前幾乎沒看到有人反對這個條款
但有很多人因為有了這個鴨肉免責,就不會繼續反對重機上所有國道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wrote: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不分交通工具,汽車駕駛or乘客也有可能噴出車外)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2. 依全年日出時間,日出後三小時內,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無責-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可再與氣象局確認,日出後的時間可再議)
3. 任何突然橫跨車道噴飛在行車安全距離內的鴨肉無責 (如偶跟前車對應速度保持100公尺的安全距離,突然有肉體噴到偶車道前方50公尺處,偶當然是有機會踩剎車就採. 若沒機會踩剎車然是直接鴨肉啦)-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4. 任何後方、左右方、上方、下方,只要非車道前方的既成意外事實,鴨肉一律無責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5. 隧道內任何壓肉情況無責 (可議)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6. 前方車道行駛間的重機突發意外人車分離後保持在原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鴨肉有責
除外,日落後免責,因前方重機突然摔車,可能黑到看不到小小的車尾燈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7. 其他異常天氣狀況影響視線的鴨肉免責
8. 其他事項待補充
9. 最新: 遇閃電/暴雨/強風各種天氣狀況導致重機騎士噴飛的各種鴨肉狀況全時段免責.
10. 重機騎士身上建議或強制安裝十八個行車紀錄器,不管怎麼噴飛被鴨肉的都有360度的鏡頭畫面可以錄到還原事實
11. 創 光速 戰紀 的夜光衣要列為重機騎士上國道的標準配備
12. 重機騎士因任何理由自撞前方車輛,前方車輛無責 (請參考三峽金牛角少東事件,新聞說疑似視線不良及前方車輛後車燈不夠亮而撞上)
13. 重機騎士車輛因車尾燈太暗或方向燈太小,變換車道時無法明顯顯示時,導致後方車輛撞上....有爭議待研究
RX78NT12003 wrote:
這不是反對的理由
至於非自己因素間接造成
那是要看審判者是如何判定的
還整天拿應注意未注意???
所有案例都是應注意未注意??
呵呵
車道前方十公尺突然噴飛過來的鴨肉直接免責就好啦... 搞不好有法官還會判你有責歐
很難說,刑民事一切都很難說. 一切都是看法官開心,有的是看檢察官開心
所以直接交通建鑑定符合鴨肉免責條款後就直接結案最好
請支持國道鴨肉免責條款
實在不懂為什麼很多重機騎士會怕"國道鴨肉免責條款"
這反而是保障您們可以在國道上安心行駛不受其他車輛危害的最佳方案啊...
免責條款外的其他情境,就是有責,只要有責的情境,汽車駕駛人就得思考衡量是否要繼續危害重機行駛.
重機騎士更應該要支持國道鴨肉免責條款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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