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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請刪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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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7 17:31 發佈
既然都將機車騎上人行道,那剛好檢舉他,讓他收罰單呀

檢舉讓他收罰單比公布啥照片的爽多了,而且完全合法,沒有任何法律問題


這麼爽又合法,為啥不檢舉??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豈不快哉
違規魔人繳罰單是全民之福啊

快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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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oline指北針 wrote:
每天送小孩上學都看到一個中年男子,在政大附近等待用路人把車子停在紅線旁,就馬上騎過去偷拍,但他卻是騎上人行道搶時間,為了 檢舉他人 有必要自己都不守法嗎?...(恕刪)


當然要避用"檢舉魔人"的字樣
要公布,就要學學記者的用詞,順便規避法律責任
例如:在某某大道,有"可疑人士",對附近車輛進行拍攝記錄,疑有不法企圖
你也可以對著他拍,機車騎人行道必罰。
然後...你紅線臨停本來就要罰,沒啥好講的。

保證互相毀滅的思維,我喜歡

twoline指北針 wrote:
不過討厭的是 我小孩讀的幼稚園前面是紅線。他真的每天守著拍我違停,我可能也真沒轍。


檢舉他,他就不敢再來這裡拍了。

記得,見一次,檢舉一次哦。

twoline指北針 wrote:
每天送小孩上學都看到...(恕刪)


拍照者不一定是檢舉者

這一點你就會被告死

我會告你且會求償五百萬

快公佈呀
其實我用跑的跟在騎士後頭在檢舉他
twoline指北針 wrote:
每天送小孩上學都看到...(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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