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老婆於5月時發生車禍.由於沒有經驗.想請各位大大協助
事由
時間:106年5月
地點:台中龍井區中南一路南橫八路口
對方A先生 小弟老婆B
經過:
A開著拖板車於中線位置 B開著小客車(註1)於外線道
A右轉時切入內車道。擦撞B車後將。B車擠壓上旁邊人行道。導致B車駕駛座門及前保險桿受損。
小弟老婆當時受驚嚇很嚴重。還好的是人沒事。
A車駕駛下車後就開始霹靂啪啦講一堆。我老婆的錯誤。他沒有錯之類的。但是因為也沒有行車紀錄器
所以無法還原整各經過。後來經警方到場後做完筆錄。A車也不想理賠。全部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目前A車應該是有保險。B車只有強制險
事發到現在1個月了。都由我老婆聯絡對方保險。對方保險員也沒有主動的提出想要和解之類的
A跟保險員說我方B錯比較多。所以連5/5分。對方也不想接受
我方覺得是至少A7。B3。但是對方也不想處理的態度。
如果對方都不處理。是不是走調解委員會?
故上來請各位大大是否可以提供意見步驟。我們該如何處理。是否有甚麼我們該做的
因為此事想趕快處理完畢。但是對方不想處理的態度。讓我們不知道該怎麼做
謝謝各位
註1。此B車是同事的車。約15年的TOYOTA TERCEL
註2。此車應該會報廢。畢竟殘值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