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在下想請問私人透天屋的騎樓如遭他人停放機車, 這是合法還是違法呢? 如果違法, 有相關方法處理嗎?
如果樓主的房子是屬於騎樓可停放機車的縣市,一般而言,騎樓原則上是建物所有人在面臨馬路面依法預留的公開空間,土地是私人的沒錯,在建物登記上也登記為建物的附屬部分,所有權應歸屋主也沒問題。
但所有人有所有權,就有使用權嗎?其實並不是這樣。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將騎樓納入「道路」範圍,又同時劃入「人行道」的範圍,無論是道路或人行道,依規定騎樓屬「公眾使用」的範圍。
所以樓主的騎樓必須讓給一般人停車與行走,如果您圍起來的話,被檢舉是會被處罰的歐!
cinnamon coffee wrote:
先確認一下是公設騎...(恕刪)
騎樓是一個法定名詞
會設計騎樓都是依法或是為了樓地板面積的獎勵
所以不管是透天或是大樓
騎樓產權雖然是該透天戶或是大樓住戶擁有的
卻必須提供公共使用
不可以私自圍設障礙物或是欄杆
依法也不可以放置私人物品
汽機車只是其中一種東西
地方政府也無權私自開放
看要不要取締而已
那個台中市的開放停車公告
後來又出了一篇"因為牴觸中央法令,故前條作廢"的公告條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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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如果你不讓別人放
叫警察
別人也一樣可以叫警察不讓你放
幾使是你家前面
很多大樓一樓店面以為他店面前的騎樓地是他可以私自停車或是做生意使用的
這只是一般民眾普遍的誤解
只要叫做騎樓或騎樓地
就是提供公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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