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搞不清楚主因跟推托之詞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08491

雖然說車禍傷亡很令人難過惋惜,這車禍還有人怪到隔熱紙問題,在推動啥隔熱紙要管制?!

內文寫道:"25歲男子胡家瑞,去年6月深夜駕車違規迴轉..."這才是主因吧?!後面講說隔熱紙太黑看不到,音樂太大聲沒聽到等等推托之詞.

不去追究預防違規迴轉的主因,在那邊煞有其事搞肇事者的推托之詞...下次肇事者說因為路燈太亮,閃到眼睛才沒看到,那是不是又要來搞路燈拆除專案?!

基本上車輛的設備是需要規範,這我不反對,但要推動規範應該要有比較嚴謹的研究,指出透光率跟開車視覺跟反應時間的關係,再來規範一個合理的數字,比如說透光率<30%,視覺影響程度>25%,反應時間延長0.3Sec,車禍發生機率增加5.7%之類的...

2017-06-12 14: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主因
Pink Floyd wrote:
http://new...(恕刪)


我相信他絕對已經做好

關幾個月而已,絕不會賠半毛錢的打算


跟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國林先生一樣

就是絕不可能自己賠家屬一毛錢啦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我相信他絕對已經做...(恕刪)


寧願『關兩年可易科罰金』=繳錢給法院免關
也不願賠償家屬

上面文字純屬舉例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我相信他絕對已經做好

關幾個月而已,絕不會賠半毛錢的打算

跟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國林先生一樣

就是絕不可能自己賠家屬一毛錢啦


所以說要推動的應該是修法.比如說賠償不付時,強制到監獄服勞役,一天折一千,要賠200萬,不付就是入監2000天,關個五年多也好!
好心沒好報,誠摯終召嫉.....
Pink Floyd wrote:
所以說要推動的應該是...(恕刪)

你筆誤了吧~關6年就超過200萬了。關54年嚇死一堆人。

言峰 wrote:
你筆誤了吧~關6年就...(恕刪)


不是筆誤,是數學算錯了,多謝指正!
好心沒好報,誠摯終召嫉.....
Pink Floyd wrote:
後面講說隔熱紙太黑看不到

盲彎看不見對向,也可以說是山壁擋住視線

正常人:看不見,假設有車
雞巴人:看不見,賭他沒車

盲人:我都有看,怎會有車?
wetty wrote:

盲彎看不見對向,也可以說是山壁擋住視線啊

正常人:看不見,假設有車
雞巴人:看不見,賭他沒車

盲人:我都有看,怎會有車?



盲彎畫雙黃線本來就規定不能超車,雞巴人就說山壁擋視線,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就在推要鏟平山壁之類的...要推也是推設立車道分隔柱或牆,禁絕你盲彎跨車道超車的舉動!

上面撞死清大研究生的案例也一樣,想辦法禁止違規迴轉才是,不過從道路設計或法規面規範,加重罰則等等,在那麼推啥隔熱紙管制...我就不知道他們智商到底是多少?!
好心沒好報,誠摯終召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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