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whan wrote:聽同事說上調解的幾...(恕刪) 沒數據 沒標準要賠人錢的可能不用準備 人到就好要等人家賠的恐怕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診斷證明不能工作的薪資證明要不要復健 請看護 醫生說得算往返就醫的車資收據以上 最好都真實因為只要有造假 對方都可以提出質疑!!不過還是等你 說清楚 才能在答覆ˇ!!
yoyowhan wrote:情況是雨天時我機車...(恕刪) 從你的敘述來看你這不叫作被機車從後面撞你這叫做路邊起步不注意車況你的初判表應該寫得很清楚你應該是百百肇責賠一定賠不到幾萬塊,我只能為吃下你這碗三寶飯的騎士默哀
不必陳述調解委員會只是好言相勸希望雙方成交,分別跟雙方說你索賠數字要降,你賠償金要多賠一點最後如果數字談妥,當證人證明你們和解了。調解委員會不會看雙方證據幫你決定你索賠/賠償的數字是否合理,那是打官司法官在做的事情。調解委員會不會說你應該索賠/賠償多少數字,法官才有這個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