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年初時發生了場車禍
對方闖紅燈撞我...初判 鑑定都是判我無責 對方100%肇責
對方公司有保全險 所以都委託保險公司和我處理
機車是10幾年老車
因為我車被撞的還蠻嚴重(全毀) 所以維修費比殘值還高很多
想當然的 對方保險就只想用殘值下去賠我
然後一口咬定我不會修 還說就算去訴訟只會更少而已
但現在車那麼貴 就算想換新車也不夠
請問 如果和對方保險公司談不攏
就是和對方公司和當事人下去談嘛? 我可以堅持主張 原車修復嗎?
真的覺得很衰 被撞已經夠可憐了 車損還要被凹成那樣.....
擺明不夠部分你自己另外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