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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家裡庭院出租停車位但庭院進出口被亂停車,請教大家一些問題,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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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0 16:00 發佈
轉彎處應該可以申請紅線禁止停車吧?
買三角錐或禁止停車的鐵架來放就好了啊
優質 wrote:
轉彎處應該可以申請紅...(恕刪)


經網路爬文有網友說車庫需要申請使用執照申請劃設紅線的成功機會比較大

因為家人說當初改建時庭院空地這部分未申請車庫使用執照,若要申請車庫

變更執照費用似乎要花好幾萬的樣子,所以才上網求助各位還有什麼辦法可

讓劃設紅線的成功機會比較大些,謝謝您的回覆

_Alumi wrote:
買三角錐或禁止停車...(恕刪)


您說的這些東西都有嘗試過,不過還是被人移至旁邊照停不誤

而且也擔心被人貼上路霸標籤,對懂得法規的人似乎反而是

反效果,想說還是申請劃設紅線,若停放真的過久或無法聯絡

的萬般無奈下才會通知拖吊車來前來拖吊,不過拖吊車也要

看到紅線才願意拖吊,不然拖吊車應該也不敢隨便拖吊

怕法規上站不住腳被投訴或吃上官司....謝謝您的回覆

沒有監視器的話就...嘿嘿嘿
有監視的話就關電源...然後..嘿嘿嘿

以下是我線上檢舉我們家巷口違停的的內容敘述,未劃設紅黃線有十公尺禁停,照樣可檢舉...
有些路口紅黃線才劃個五公尺的,反而礙事。

當然...還得看承辦員警給不給力。

公務員是依法辦事,有時他會欺你不懂而便宜行事,
當你明確的引述法條時,他才不敢馬虎!



5.違規事實內容:

在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停車,影響視線及通行!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5條第1項第2款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第56條第1項第1款 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第3條第1款 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道路出入口十公尺內不能停車」,
用意在於路口停車容易阻擋視線、妨礙轉彎與消防車、救護車進入,將嚴重影響民眾生命安全,
所以並不會因為「沒有畫紅黃線」就不能拖吊或開罰!
路過的雲 wrote:
以下是我線上檢舉我...(恕刪)


感謝前輩引述的經驗談和法規條文,對小弟在這件事的認知幫助很大

因這位警察大哥說他一年處理停車糾紛不下百件很有經驗了.....

看來應該是小弟對法規不甚了解而被警察大哥敷衍便宜行事了

想請教前輩由於小弟想申請劃設的這條紅線經量測約6.8公尺左右

您回文中的路口紅黃線才劃個五公尺的,反而礙事

和小弟想申請劃設的距離有些接近,這句話小弟不太了解礙事的原因是什麼?

另外想請教因小弟庭院未申請車庫使用執照已租人停車多年了

想了解不知這樣庭院出租車位給有需求的人不知有無觸法

還請前輩指點一二,謝謝您





A辣愛怕跑 wrote:
沒有監視器的話就....(恕刪)


因為多年來亂停車的現象幾乎每日都上演

通常以往遇到的都是很和平客氣的處理掉

只有這次遇到的CASE比較沒經驗

也是小弟生平第一次聯絡警察到現場處理的

如果每台都嘿嘿嘿的話難免受到警察杯杯的關心

還是想循正常合法途徑來處理,才是長遠之道

謝謝您的回覆




上圖是我們家巷子的一側出口,未劃設紅黃線,A、B車都可以成功檢舉。





上圖是我們家巷子的另一側出口,有劃設紅線,C車反而無法檢舉(所以才說礙事)。
而那僅有五公尺的紅線,可能是當初就是如此劃設...
也可能是鋪路是被蓋掉部份未補劃...也可能遭人故意用柏油蓋掉。



我都是用行車記錄器剪輯後線上檢舉的,通常罰單到達違停者的手上可能都是一、二個月後的事了...
日久才會見效,因此對你而言可能緩不濟急,建議還是去申請劃設紅線為宜(以交岔路口名義)。

另私人車位收租問題,就個人粗淺了解...
你的租賃收入未達營業稅起徵點(月營業額4萬以上)...就低調點,不會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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