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的【如果】,就代表本案僅為假設狀態,
但我也很想知道如果萬一真的發生事故,肇責怎麼算?
過程敘述:
行駛在內二車道,車速約50,見前方計程車變換車道,
我採取了防衛駕駛,先減速,打方向燈要變換至最內線車道。
但從後視鏡發現一輛機車在最內線急駛而來,貿然變換車道必造成碰撞。
也因為有注意後視鏡,所以本次車禍並沒有發生。
假設狀況:
1.變換車道中,如果被機車撞到,我可能因為不當變換車道、應注意而未注意產生肇責。
這點應該比較沒有爭議。
2.如果我迅速變換車道完畢,四輪也都在最內線車道內,但機車速度過快撞到我車後方,請問肇責又是如何?
上述第二點是我想問的。
看影片
影片10秒處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我也遇過多次相似相...(恕刪)
同意+1
是否完成轉彎程序是主要參考標準
但這很難說到底你換完車道直行多久算是換完了? 換言之,從什麼時間點開始你已經從"變換車道"變成"直行車"狀態
同樣如同很難舉證對方超速一樣,如果撞擊發生時你的車身是直行狀態,撞擊點也在車尾,那麼舉證你是轉彎車的責任就在對方身上了,要怎麼證明你正在變換車道? 而不是已經換完車道直行了?
這就好像以前行車紀錄器還不普及時,很多人吃過插隊車的虧,很多人插隊後急煞,後車來不及反應直接督上去,因為從撞擊點跟當時的車身動態來看,完全是前後直行車狀態,後車一點含扣的機會都沒有。 但有行車紀錄器以後,這種惡意插隊急煞被後車肛的案例,很多都不再是後車全責,甚至前車全責也有。 一切的問題都在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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