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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捐錢給政府購買分貝測量儀器,噪音車直接開罰就好

機動汽機車噪音擾人,是長久以來的問題,民眾敢怒不敢言,內心很苦,政府單位:
1.警察無法可管。
2.監理單位無法連機車都強制要求檢驗。
3.環保局連固定的工廠汙染都很少舉發了,更何況是移動的車輛。
4.自己的車子很吵的人,耳朵壞了也不知要去治療一下。
都市裡的噪音已經很多了,連這麼明顯的噪音源多年來都無法管制,我覺得很痛心!!
建議制定法源,不論任何汽機車都應該要有一定的噪音限度,一旦超出標準,路邊警察直接攔查以分貝儀器測量直接開罰就好.
我覺得立法並執法才是尊重人民的作法,並不會對人民造成困擾,除非自己是被處罰的人,才需要在那裡跳腳,
縱容破壞社會的人,是對其他大多數守法百姓的最大懲罰
所以我個人願意捐款或繳更多的稅,購買測分貝儀器,請執法人員幫幫大家,以追求一個怡居的臺灣社會。
2017-05-18 10:03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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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取締
吵使人了
這些屁孩敗類
人多的地方還會刻意催更用力
是懷疑人家不知道你這台爛車
來了是嗎
(檢舉噪音),標題很大,很難反對!也沒人反對!

但是你知道重點是(一堆)不專業法條,稽核人員,

隨便以(疑似)2字就可對(原廠車輛)開(驗車單),就可以(擾民)了嗎?



拜託 那些不玩車的朋友仔細看清楚
不要沒看內容就只會謾罵
今天不是說你不玩車.不改車 你就沒事
現階段是 路邊攔查認為你有改 你就是有改
不用任何證據來證明
一般民眾一樣會中招 你阿公.你阿罵都有可能被開單
請正視這事情的嚴重性
這相當於 你走在路上 警察說你吸毒你就是吸毒
不用任何證據 這樣你還覺得不嚴重??
沒有這種煩惱,可能哥看起很老實.

確實取締噪音比取締超速更有意義

台灣的燃油摩托車真是生活品質一大殺手!!
真希望警察能去抓那太大聲的車子,而不是只會躲在車少人少的地方拍照。
贊成用分貝當標準做取締

另外酒駕直接扣車充公(不論車主是否為駕駛),應該會非常有效的減少酒駕發生機率
對啊, 配備分貝器, 針對超標的開罰, 不是更沒爭議嗎?
現在感覺是, 寧可錯殺, 也不願放過.
但, 我真的好想把那些改管改的轟隆叫的, 讓他貼在管子旁邊, 催油門讓他自己享受一下.
Google『噪音 殺人』的新聞,還不少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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