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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子分局開警車買菜

新聞:警員穿制服開警車買菜

『他是朴子警分局的伙食委員...每周都會向採買的攤商結清帳單1次』

很顯然, 人家是出來辦公事
所以這樣停車, 也是很合理的

朴子分局開警車買菜

畢竟, 交通規則有規定:
『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
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
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

請注意:
並沒有規定要執行哪種任務
人家是因公買菜, 當然可以這樣停車!!

但,如果是一般民眾來買菜, 就不可以這樣停車:
朴子分局取締果菜巿場

『「朴子分局同意從2日起至14日,臨停的車輛和攤販只要在白線內,不影響快車道,就會通融。」』
一般民眾,一定要停到白線外側,也就是慢車道上,警察才不會取締喔
(所以,買菜的警察,車是停在快車道上...)

那,慢車道呢? 當然是攤販作生意、民眾停車用的囉!

2017-05-10 13:4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樸子分局 警車
看完以後
我們比較想要知道
然後呢?
難怪你頭很大

想擁有警察特權, 就去當警察呀.
EthanTs wrote:
難怪你頭很大

謝謝, 因為我有思考能力
EthanTs wrote:
想擁有警察特權, 就去當警察呀.

警察的權力, 是人民給的

『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
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
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

人民為什麼要給警察這些權力呢?



買菜是辦公事, OK, 沒違規
但, 這樣停車, 是讓交通更好? 更差?

這麼不爽警察, 那就趕快違規, 以示抗議

順便增加國庫收入
同學, 思考能力, 很重要喔
EthanTs wrote:
這麼不爽警察

近日, 女作家自殺, 網路消息指向某補教名師
稍有思考的能力的人, 都不會說, 這是網友們不爽老師

因為, 被檢討的, 是他的行為, 不是他的身份

這起警方買菜案, 和補教名師的師生戀(?)案, 基本上, 也都沒有明顯的違規/違法...
EthanTs wrote:
那就趕快違規, 好增加國庫收入

多數的違規, 都不會被取締, 很難增加國庫收入
wetty wrote:
『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
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
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

以上內容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3條規定
請問由哪位人民制定的?
別鬧了!!
wetty wrote:
警察的權力, 是人民給的

民眾通過警察考試任用
就可以成為警察
人民給警察權力???
那總統給任何人一把叫尚方寶劍的菜刀
可以到處亂殺亂砍都沒事?
當然公務車這樣停確有違規
民眾不爽觀感不佳
檢具科學資料依規定檢舉即可
你的思考能力 我覺得太過於苛刻
都是人
菜市場難道警察無聊會站點開單
不要人家是藝人 是軍人 是比較有名氣的人 你就要給人家用放大鏡檢視
想想自己一次求方便的場合都沒有嗎?
別在這見笑
為了你這篇 我辦了會員
麻煩 你看不下去 拿照片 到人家警察局坐一坐
相信會有滿意的答案
或是當下 你可以走過去提醒 警察大人 車子停這邊不太好喔!
真有趣,你光看一台警車,和一個背影就知道:
『他是朴子警分局的伙食委員...每周都會向採買的攤商結清帳單1次』
嗯,,,,,你認識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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