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因所付影像為後置鏡頭造成號牌為反面

國道警察如此的被動,換成是刑事案件,也會如此辦理嗎?

因所付影像為後置鏡頭造成號牌為反面

您於國道公路警察局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專區編號第RV-XXXXXXXXXX號留言檢舉交通違規案,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經審視所附證據資料,因所付影像為後置鏡頭造成號牌為反面因所付影像為後置鏡頭造成號牌為反面,基於行政罰明確性原則,本案不予舉發。
二、 您如果還有疑問,可與本大隊名間分隊承辦人鍾XX連絡,連絡電話(049)XXXXXXX。對於您關心交通警政,謹致謝忱,並感謝您的留言。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 敬復

2017-05-08 12:13 發佈
無奈。無言。無奈。無言。無奈。無言。無奈。無言。無奈。無言。
旺德福 wrote:
因所付影像為後置鏡頭造成號牌為反面...(恕刪)

我很好奇的是,如果警察依樣用反面牌號開你單,
你選擇的會是乖乖繳款?還是上來抗議?

很多情況,捫心自問就知道答案了.
還在想CP值嗎?世界上沒有所謂物超所值的產品,但高價卻也不一定就能買得到好產品.
HighPrice wrote:
我很好奇的是,如果警察依樣用反面牌號開你單,
你選擇的會是乖乖繳款?還是上來抗議?

小的會繳
印象中已經十年沒收過紅單了
若小的收到紅單,會很高與得覺得員警有加強開單力道
這樣我就不用花時間檢舉路上的違規了
可惜並沒有
就不強求員警了,已經一堆人不幹了,刁民太多

------------------------

另外回樓主,您別氣餒
國道警察,唉 ~
您下次可用以下方式檢舉

-------------------------

您找找看,您的壓縮工具有沒有"鏡像"的功能
若有的話
點下去就變成



而原始檔案是下面這張





可以轉影片檔
看懶懶員警還有何話可說
下次送出檔案前,先把檔案轉好

----------------

小的補充一下,我不是龜車
就是開不慢,才討厭路上不守規矩的車輛
為了避免被不守規矩的車請吃三寶飯
就從檢舉開始
先下手為強
如果該件交通違規案發生日期仍未超過三個月
仍可附上重新轉檔正確車號的影片檔案
於違規事實或內容欄位部分註記原始收件案號重新寄送補正科學資料檔案
行政機關受理單位仍須受理並進行處理
自發生日期起算
超過三個月以上
行政機關得不受理補正資料程序
惟行政機關處理仍須相當時間
請檢舉人盡早補送更正後之科學資料檔案補正
以利行政機關盡速完成處理程序

HighPrice wrote:
我很好奇的是,如果...(恕刪)


捫心自問,回答你的問題:
會繳呀,有啥好否認的,硬凹嗎?我不是那類型的駕駛人。
HighPrice wrote:
我很好奇的是,如果...(恕刪)

旺德福 wrote:
國道警察如此的被動,換成是刑事案件,也會如此辦理嗎?



您於國道公路警察局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專區編號第RV-XXXXXXXXXX號留言檢舉交通違規案,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經審視所附證據資料,因所付影像為後置鏡頭造成號牌為反面因所付影像為後置鏡頭造成號牌為反面,基於行政罰明確性原則,本案不予舉發。
二、 您如果還有疑問,可與本大隊名間分隊承辦人鍾XX連絡,連絡電話(049)XXXXXXX。對於您關心交通警政,謹致謝忱,並感謝您的留言。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 敬復
...(恕刪)

這還用說
刑事案件馬上就可以以車追人了
檢舉案件的話
為免爭議不予告發

Jack 你好棒 wrote:
小的會繳
印象中已經十年沒收過紅單了
若小的收到紅單,會很高與得覺得員警有加強開單力道
這樣我就不用花時間檢舉路上的違規了
可惜並沒有
就不強求員警了,已經一堆人不幹了,刁民太多

------------------------

另外回樓主,您別氣餒
國道警察,唉 ~
您下次可用以下方式檢舉

-------------------------

您找找看,您的壓縮工具有沒有"鏡像"的功能
若有的話
點下去就變成



而原始檔案是下面這張





可以轉影片檔
看懶懶員警還有何話可說
下次送出檔案前,先把檔案轉好

----------------

小的補充一下,我不是龜車
就是開不慢,才討厭路上不守規矩的車輛
為了避免被不守規矩的車請吃三寶飯
就從檢舉開始
先下手為強...(恕刪)

不用擔心
可以放心地在大馬路上違規
違規幾百次才會被警察取締一次
違規幾千次才會被民眾檢舉一次

你影片中是蘆洲嗎?
你就隨便牽台機車放紅線
然後開始每天放放一個月
看看到底會收到幾張罰單

除非你們那邊剛好出了一個正義魔人檢舉達人
要不然99%的機率一個月連一張罰單都沒有
說不定停十幾年都沒事哩

我天天檢舉100台違停
被我重複檢舉到的車子也不多阿
最高紀錄同一台車檢舉超過50次吧
旺德福 wrote:
國道警察如此的被動,...(恕刪)

換好一點的行車記錄器吧!
這樣的caes就好像是一些低階手機照相機照出來的照片,照片裡有字,字都反的,很low。
好一點的行車記錄器應該是{行記所見,即人眼所見}。

如果是刑事案件(例如出人命了),因為人命關天,雖然影像反了,但是還是可以辨識車牌,當然處理的態度不一樣。
交通違規?他寧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這就是鬼島公務員的腦包思維

錄到闖紅燈 為免爭議不予舉發

錄到闖紅燈撞死人 足以參考的證據

錄到闖紅燈撞死議員高官 請速速提供影像以利本局偵辦緝凶

超好笑的

錄到反面車牌 就不算 不想鳥你

如果你錄到劉邦友血案尹清楓血案的關鍵車牌,但是是反面車牌
我看全台灣警察都急著巴著你不放吧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