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於國道公路警察局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專區編號第RV-XXXXXXXXXX號留言檢舉交通違規案,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經審視所附證據資料,因所付影像為後置鏡頭造成號牌為反面因所付影像為後置鏡頭造成號牌為反面,基於行政罰明確性原則,本案不予舉發。
二、 您如果還有疑問,可與本大隊名間分隊承辦人鍾XX連絡,連絡電話(049)XXXXXXX。對於您關心交通警政,謹致謝忱,並感謝您的留言。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 敬復
HighPrice wrote:
我很好奇的是,如果警察依樣用反面牌號開你單,
你選擇的會是乖乖繳款?還是上來抗議?
Jack 你好棒 wrote:
小的會繳
印象中已經十年沒收過紅單了
若小的收到紅單,會很高與得覺得員警有加強開單力道
這樣我就不用花時間檢舉路上的違規了
可惜並沒有
就不強求員警了,已經一堆人不幹了,刁民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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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回樓主,您別氣餒
國道警察,唉 ~
您下次可用以下方式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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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找找看,您的壓縮工具有沒有"鏡像"的功能
若有的話
點下去就變成
而原始檔案是下面這張
可以轉影片檔
看懶懶員警還有何話可說
下次送出檔案前,先把檔案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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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補充一下,我不是龜車
就是開不慢,才討厭路上不守規矩的車輛
為了避免被不守規矩的車請吃三寶飯
就從檢舉開始
先下手為強...(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