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台62快速道路上持續佔用內側車道,實在很扯

有夠扯,前方沒有半台車輛,實在是看到受不了才開始請副駕友人錄影。


中控螢幕畫面顯示的是Gps速度,實際上的時速要再減少5公里左右才等於表速



--------------------------------------------------------------------------------------------------------------

5/7 更正 中控螢幕畫面顯示的是Gps速度,實際上的表速大約等於GPS速度+5公里,也就是表速定速設93公里,實際GPS速度為88公里

影片中定速設定93公里,可看到路上車輛幾乎都是行駛於測速照相寬限內,甚至還有更快的,請問各位網友們怎麼看待呢?


另外車上跟友人的對話用詞較不文雅,遇到這種事情難免比較激憤,各位網友聽到如有感到不適,敬請見諒

2017-05-06 15:52 發佈
第一、GPS+5~7才是時速表上的顯示,換句話說,對方已經覺得自己是在接近速限80的車速,並無龜車在超車道的問題。

第二、為什麼要一直以接近的方式跟車,對方或許一直佔用超車道不妥,但拍攝車跟車跟成這樣,後面的車只會對你們兩台車都不爽。
快速道路就兩線而已,有規定內線是超車道嗎?我覺得錶速開80應夠了吧!!
小牛7 wrote:

第二、為什麼要一直以接近的方式跟車,對方或許一直佔用超車道不妥,但拍攝車跟車跟成這樣,後面的車只會對你們兩台車都不爽
...(恕刪)

認同
不曉得為什麼前面沒車必須和這台一起卡車道
現在的網路很方便,方便到沒事貼個文來認同自己!
好有正義
ga8016 wrote:
快速道路就兩線而已,...(恕刪)



快速道路的確是沒有強制執行內側為超車道,這是外側車道也蠻空曠的,為何都只開內線? 造人用路人只能右側超車,豈不危險?


他的時速沿路都60幾,直到我開始保持在他右後側,他才緩慢加速到70幾,他大可以加速在合法速限值內切回外側車道,為何無動於衷?

「高快速公路管制規則」。警政署表示,新規定中,低於道路最高速限十公里的慢速車,除了超車,不得行駛內側車道,包括十二條東西向道路和西濱公路,處罰都要比照高速公路。 所以對方沒違規,看不慣可以超。這樣拍出車牌還罵人,對方應該可以告你.

嵐夜 wrote:
有夠扯,前方沒有半...(恕刪)


2線道快速道路對方有違反哪一條法規?
加速到85KM/H就可以超過他了,還跟拍.


ga8016 wrote:
快速道路就兩線而已...(恕刪)
快速公路適用高速公路管制規則
我覺得你好無聊 又不是塞到你無法超車

路況順暢之下對方車速也落在錶速80km/h了 有什麼好po的
嵐夜 wrote:
有夠扯,前方沒有半...(恕刪)


罵人家爛人,不會顯得自己有多好

看人家加速你也就跟著加速,人家減速你也跟著減速,刻意跟人家保持平行或在人家右後方,你到底想幹嘛?

到時候後車受不了從你們之間硬超,你是不是又要來發一篇未保持距離超車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