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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寫對嗎?請進來指點迷津

已經進司法程序,很抱歉內文已先移除。
2017-04-26 19:43 發佈
B停的下來,你停不住,就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告B告C都可以,刑法上講的是因果關係,但初判表對你不利,不起訴機會很大。祝早日康復。
另外就是防禦駕駛觀念要有,尤其一些路況不明,叉路,施工,大車擋住視線等,你可能跟著B再走,沒有注意到更前方的車況。
已經進司法程序,很抱歉內文已先移除。

馬克柏 wrote:
謝謝你的回覆,看警...(恕刪)


除非你有行車紀錄器去舉證

B車的剎車燈壞了導致你無法判斷剎車時機

否則

去申請鑑定你也是肇事主因

差別在於能不能告過失傷害而已

C車跟你是否出車禍無直接因果關係

PS 你的醫療是可以申請對方強制險的

你可以把所有的單據準備好聯絡B出強制險

強制險不賠的部分對方的保險業務會告訴你

再怎麼鑑定
都是事後看圖說故事

不會比行車紀錄器或是監視器畫面能夠清楚還原現場
你能做的就是找出當時的畫面來證明你說的話
才有可能讓鑑定翻盤

不然鑑定也是拿初判結果去參考
鑑定費也是白花的


未保持安全距離 ,後車撞前車。

你撞的是B,B都好好的沒撞C了,你隔了一台B還可以怪到C去?

然後一團人騎在你周圍,只有你去撞B。

問題很明顯了。

請保持安全距離,路口請減速。

馬克柏 wrote:
某天六點下班尖峰時間,如圖所繪我騎的路段是多雙線道路段又是幹道(閃黃燈)


馬克柏 wrote:
一團人騎在我周圍,延路是高高的鐵皮圍籬


工地+閃黃燈+高圍籬,不是要減速慢行注意路況?


馬克柏 wrote:
其實B沒有完全停下來


B都還沒停下來你就肛上去? 這樣騎車好嗎?


至於C車要擠進車道,那是他跟B的事,沒你的事喔..
B沒跟你要修車費就不錯了
當然要告是可以拉,但是後車撞前車勝算不大就是了

已經進司法程序,很抱歉內文已先移除。
車速30可以撞這麼傷?
我不是想酸
但是建議樓主以後要多小心
如果確實是自己反應速度或平衡感有問題
為了保護自己還是少騎車吧

馬克柏 wrote:
嗯! 你的說法一半...(恕刪)


是你要放寬心

台灣的法律的因果關係計算方法很奇怪

C車有沒有違法交通規則,當然有

若你今天閃過B撞到C

那的確C是肇事主因

但實務上你就是沒保持距離而且撞到B

或者換個方式講你會比較容易釋懷

今天萬一前方道路有坑洞B剎車,你一樣會撞上去

這就是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為肇事主因的原因

強制險可以覆蓋你大部分的醫療需求

財損就認了吧,記住教訓就可以了

保持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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