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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交流道路肩開放卻被迫違規--4/3 Update and Ending

Hi all

4/3 update

判決結果 駁回
這案子 到此為止
感謝各位指教


5/9
高公局針對我的問題回覆總是鬼打牆..
回覆的內容總是圍繞在: 91.3K非開放路肩,故違規是事實予以開罰
違規事實我承認,但那是路肩設計有問題,害我不得不違規才能下交流道..
我是問高公局有沒有解決方式? 除了罰單得撤銷外,最終目的就是改善問題!
結果...一直鬼打牆 狗吠火車
竹北交流道路肩開放卻被迫違規--4/3 Update and Ending

5/5
於交通部局長信箱詢問: 路肩終點插隊匯入主線是否屬違規疑問1案
交通部回覆: 路肩終點匯入主線屬於違規行為!
所以竹北交流道塞車定點的時候合法走路肩到終點
直走越過終點也違規
插出去匯入主線也違規
停在那等待也違規
合法走路肩的下場只有收"罰單"
竹北交流道路肩開放卻被迫違規--4/3 Update and Ending


小弟申訴竹北交流道的問題上新聞了

國道路肩通行終點被塞爆 未切回主線道遭檢舉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2438690

曾在此路段吃過鱉的朋友,不管是否已繳罰鍰期限內務必去申訴!
別放棄自己該有權益
這段不合理設計害人違規的交流道路肩, 務必迫使高公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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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剛浮出水面,因為收到高警局的"獎狀"想上來取個暖

不知道有沒有人是在最近收到罰單
在北上竹北交流道出口 早上7:00~10:00間尖峰時段,被檢舉魔人所檢舉
違規里程91.3K 這是"路肩通行終點"後
該時段確認有開放路肩

小弟不爽的理由是
竹北交流道上下班尖峰老是塞到爆,下左側出口的車因為出口的交通管制經常會塞到高速公路上來,有時候甚至塞到公道五入口,
那合法走路肩的車行駛到"路肩通行終點" 告示牌理應匯入外車道在下交流道,
但是當時外車道已經塞到定點不動,走路肩車根本無法匯入,這時只有兩種選擇
1. 大家來插隊 再匯入外車道在排隊下交流道
2. 沿著路肩下右側出口
很不幸,這兩個選擇都會收到罰單
所以高工局開放路肩通行的美意根本是造成用路人的噩夢與困擾! 挖洞給人跳!
要嘛把延伸"路肩通行終點"至右側閘道口,讓駕駛人合法下右側出口,
否則就別開放路肩!!

違法走路肩被檢舉小弟認了,但是這是被迫別無選擇!
附上兩張罰單以茲證明
希望有同樣困擾的鄉民分享一下
竹北交流道路肩開放卻被迫違規--4/3 Update and Ending
竹北交流道路肩開放卻被迫違規--4/3 Update and Ending

PS. 去電行控中心確認該時段確實有開放路肩通行
但是負責的單位 只能說...打太極推來推去
還是只能靠自己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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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某立委幫忙push高工局
高工局回覆:
從路肩向左切回正常車道下交流道是否會構成民眾檢舉插隊構成要件,經詢問高公局是不會成立,插隊檢舉成立要件為內車道向右切入外車道交流道才可能成立插隊要件,而罰單方面X先生須向罰單上應到案處台南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申訴說明您的原因,以保障X先生之權利,非常感謝X先生的反饋

所以要下竹北交流道的駕駛人請注意!
別傻傻的乖乖排隊喔!
記得走開放路肩然後到終點後再硬插入排隊車流,這樣才能比別人更早下交流道喔!

大家一起來插隊讓竹北交流道 塞到好 塞到滿 塞到飽 塞到天荒地老 喔!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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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update
請立委求證得到的答案
竹北交流道路肩開放卻被迫違規--4/3 Update and Ending

By the way
有趣的事來了
對於塞車的時候,合法走路肩車在路肩終點"插隊"匯入排隊車陣 是否違規

我想求證立委的回覆

打1968 詢問: 1968轉高公局的回覆說 插隊屬違規!

直接請1968轉高公局人員求證
高公局人員: 支支嗚嗚講不出來 答案模擬兩可 ,又把球踢給高警局

打給第二高速公路警察隊 邱先生
邱先生:答案一樣模擬兩可,甚至case by case都出現了
最後又要我去問高公局,
我回說是高公局回答不出來要我問你...

對於 合法走路肩車在路肩終點插隊 到底算不算違規
沒一個單位能給我肯定的答案 可以! or 不可以!
每個單位都互踢皮球!
立委回覆也自打嘴巴兜不攏!

所以當我合法走路肩到終點時 只能升空離開高速公路

如果 插隊合法: 不管要左轉或右轉的車 大家都去走路肩到終點再插隊,肯定比乖乖排隊快! 不過交流道絕對塞到翻過來,被無痛插入的駕駛一定氣到牙癢癢,搞不好會發生攔車打人勒

如果 插隊不合法: 那我合法走路肩車行駛到終點前只能停下來 要嘛升空離開 要嘛等主線車都走光了再切回主線下交流道,
者兩個結果完全不合乎邏輯!也不合理! 對交流道完全沒有幫助! 開放路肩到底要幹嘛? 只對國庫有幫助!
持續求證中~

立委林X洲的秘書 范先生 回覆
高公局意思是說 路肩通行終點前150m 處可合法插隊駛入主線道(個人認為那應該是指車流正常的時候吧)
那塞車定點時的狀況下呢? 我也能合法插隊嗎?
等高公局的回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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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小弟好奇查了一下
先不管罰單最後會不會撤銷
1.越過路肩終點會不會開罰<--會,已驗證
2.路肩終點前停車會不會開罰<--會,如下實例
http://a.udn.com/focus/2016/05/30/21770/index.html

3.路肩終點前換車道/超車/插隊 會不會開罰<--會,如下實例與解釋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679528&p=1
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1393,c1.php?Lang=zh-tw

一、依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104年7月16日管字第1046005868號函釋,新修正之「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告示牌指示,於開放路肩路段欲駛離出口之車輛得提早離開主線行駛路肩,除路肩有故障車輛或散落物等事件致無法續行路肩外,應繼續行駛路肩銜接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如再變換至主線外側車道行駛,應依高管規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二、...,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
二、開放路肩行駛,路肩即屬專用車道之一,如前方發現故障車、事故車得允許行駛路肩車輛有變換車道行為於超越前車後駛回路肩續行下匝道,惟該變換車道行為仍須遵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之規範,先予敘明

綜合以上三狀況都會開罰
假設主線已塞車定點,無法匯入
小弟我又駛入開放路肩至終點後
a.越過終點違規行駛路肩---4000
b.路肩停車---4000
c.路肩終點前插隊/變換車道---3000~6000
d.?
加個圖敘述
竹北交流道路肩開放卻被迫違規--4/3 Update and Ending
以上狀況 請問各位前輩小弟該往哪兒走?
這不是只有我會遇到的問題,只要竹北北向開放路肩就有這種問題
所以是 人人有獎




2017-04-26 12:07 發佈

筷子少一支 wrote:
1. 大家來插隊 匯入外車道在排隊下交流道
2. 沿著路肩下右側出口
很不幸,這兩個選擇都會收到罰單

還是有第3.選擇,跟著大家乖乖排隊。
yan49516 wrote:
還是有第3.選擇,...(恕刪)


不好意思
你可能沒看清楚狀況
你要排隊只有"插隊"或者只能停在 "路肩通行終點"告示牌之前等待外車道車都走完,你才能匯入外車道下交流道
那開放路肩有什意義? 只會更塞,還會讓人收到罰單

插隊也會收罰單喔
可以去建議開放至下完交流道
以解決車流問題
沒有開放前
排隊車不檢舉你
對不起他自己(我自己想的)
這情況不算插隊,你一樣可以匯入匝道出高速公路
該情況屬出口兩線車道匯流出高速公路,所以這檢舉插隊並不成立
但是你如果順著匝道路肩下去,那違規行走路肩就是確立的
筷子少一支 wrote:
Hi all

小弟剛浮出水面,因為收到高警局的"獎狀"想上來取個暖茶

不知道有沒有人是在最近收到罰單
在北上竹北交流道出口 早上7:00~10:00間尖峰時段,被檢舉魔人所舉發
違規里程91.3K 這是"路肩通行終點"後
該時段確認有開放路肩

小弟不爽的理由是
竹北交流道上下班尖峰老是塞到爆,下左側出口的車因為出口的交通管制經常會塞到高速公路上來,有時候甚至塞到公道五入口,
那合法走路肩的車行駛到"路肩通行終點" 告示牌理應匯入外車道在下交流道,
但是當時外車道已經塞到定點不動,走路肩車根本無法匯入,這時只有兩種選擇
1. 大家來插隊 再匯入外車道在排隊下交流道
2. 沿著路肩下右側出口
很不幸,這兩個選擇都會收到罰單
所以高工局開放路肩通行的美意根本是造成用路人的噩夢與困擾! 挖洞給人跳!
要嘛把延伸"路肩通行終點"至右側閘道口,讓駕駛人合法下右側出口,
否則就別開放路肩!!

違法走路肩被檢舉小弟認了,但是這是被迫別無選擇!大哭
附上兩張罰單以茲證明
希望有同樣困擾的鄉民分享一下



PS. 去電行控中心確認該時段確實有開放路肩通行
但是負責的單位 只能說...打太極推來推去
還是只能靠自己去申訴..
...(恕刪)

檢舉魔人沒辦法舉發罰單
檢舉魔人只能檢舉違規
罰單是承辦員警舉發的

8000元飛囉
麻煩快去申訴
申訴成功後撤銷罰單
順便告檢舉魔人誣告
還有承辦員警瀆職
最後再申請國賠

流程這樣跑就對了

yuychang wrote:
這情況不算插隊,你...(恕刪)


剛查到的高警局的回覆
一、依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104年7月16日管字第1046005868號函釋,新修正之「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告示牌指示,於開放路肩路段欲駛離出口之車輛得提早離開主線行駛路肩,除路肩有故障車輛或散落物等事件致無法續行路肩外,應繼續行駛路肩銜接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如再變換至主線外側車道行駛,應依高管規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二、...,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

二、開放路肩行駛,路肩即屬專用車道之一,如前方發現故障車、事故車得允許行駛路肩車輛有變換車道行為於超越前車後駛回路肩續行下匝道,惟該變換車道行為仍須遵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之規範,先予敘明。

三、如無上述情形任意行駛路肩,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九款「違規行駛路肩」,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不知道我解讀對不隊
行駛於路肩,除遇到故障車可變換車道外, 都只能繼續行駛路肩直至銜接減速車道或出口閘道
否則就會開罰

路肩通行終止 牌是在虛線區域內,是在閘道口
所以我能夠硬插排隊等下左側出口的的車囉?

redoct wrote:
可是上高公局的網站...(恕刪)


竹北目前是 "機動" 開放路肩,
我向行控中心確認過,該日期 7:00~10:00確實有開放路肩喔
給你開放至閘道口你一樣要插隊進來不是嗎

每個都這樣開,那乖乖排在外側車道的,還下的去嗎?

開放路肩終點前停住等待插進外側車道沒有很難吧?

有次去南投玩下交流道居然在外側排了1小時,到了閘道口才知道

中線的、偷走路肩的,都擠在閘道口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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