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機車 在我右前側 距離大約3-5米
(時速約20-30)
我騎機車直行
(時速約50-60)
前方路口他直接左轉
跑到我前方位置,煞車不及撞到他的車屁股
我摔到腦震盪,當下對方一直
叫我別上救護車
警方做完筆錄後 我才自行去醫院
(對方有告知警察他未打方向燈,
不知道後面有車 只聽到煞車聲
,就被撞了)
開立診斷證明書
請問肇事責任部分?
肇事主因?次因?
請達人幫我解答。
只有單線雙向道 所以我跟他是同方向
只是他騎我右前方 突然穿到我前面煞車
直接撞上,(該路口沒有兩段式左轉格)
綠燈。
對方現在說要等警方裁定報告出來,
判賠比例出來再分攤我的機車總維修費用
我認為是對方未禮讓直行車,未注意後方
有無車輛,造成此次追撞事故。
拜託各位大大解惑了...
魅小影 wrote:
你後他前 這樣你要...(恕刪)
我覺得前車應該要一半以上的責任,這麼短的距離反應時間應該不夠。
http://news.tvbs.com.tw/local/720759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422/11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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