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對於這個. "前" 字,有很大的疑問
對於
1.變換車道疑問
高速公路上
車子先變換車道
車子在兩車道線上才打方向燈
方向燈也只閃一兩下
這樣要用什麼法條檢舉?高速公路警察很刁難的。。。
2.轉彎疑問
車前輪超過停止線才打方向燈
車後輪超過停止線才打方向燈
要如何依據判斷?
怎樣才算轉彎"前",未使用方向燈嗎?
最主要的是法條要用那一種?
不然警察根本不會開單
謝謝指教
AKB濕吧 wrote:
怎樣才算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對於這個. "前" 字,有很大的疑問
對於
1.變換車道疑問
高速公路上
車子先變換車道
車子在兩車道線上才打方向燈
方向燈也只閃一兩下
這樣要用什麼法條檢舉?高速公路警察很刁難的。。。
2.轉彎疑問
車前輪超過停止線才打方向燈
車後輪超過停止線才打方向燈
要如何依據判斷?
怎樣才算轉彎"前",未使用方向燈嗎?
最主要的是法條要用那一種?
不然警察根本不會開單
謝謝指教
...(恕刪)
不只國道警察阿
平面警察也是一樣阿
法規歸法規
員警歸員警
法規是隨員警解釋的
光違停的判斷狀況每一個員警都不一樣了
法規上寫著是變換車道"前"要使用方向燈
而且是要提前30公尺就要打方向燈
但民眾檢舉的話
該車輛就算是變換中或變換後有閃一下方向燈都是可以的
沒錯
閃一下就可以了
員警就不會告發了
變換後也可以喔
所以國道上面有很多很聰明的車主
他們很喜歡一直變換車道吃人家安全距離
但只要有閃一下方向燈
你是拿他一點皮條都沒有的
所以不用再管"前"這個字的涵義了
99%承辦員警的標準就是
只要有閃一下方向燈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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