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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要遏止動不動就告人的歪風! shao0413 出來講講話吧

我先聲明:我平生最痛恨別人威脅我!! 自己做的事自己如果不敢承擔,那算什麼??

首先是這篇文章:迴轉車被同車道機車撞,請問肇責

我發表的話:
絕對要遏止動不動就告人的歪風!  shao0413 出來講講話吧
2017-03-04 09:04 #40

三寶你還真扯

要迴轉你卻併排停車,等於你是停在車道上,這種人最白目自私了


要不要跟社會大眾道歉? 說啊!


shao0413 私訊揚言提告
絕對要遏止動不動就告人的歪風!  shao0413 出來講講話吧
絕對要遏止動不動就告人的歪風!  shao0413 出來講講話吧


這篇文章時間也過了許久,一個多月了,今天才在01的私訊看到shao0413 在4/7及4/9號私訊我
我接著回想一下是哪篇文章衍伸出這起事件,想不到"迴轉車被同車道機車撞,請問肇責"此篇文章已經被shao0413 逕行、大量編輯刪除內容,文章唯讀。

請問shao0413你如果坦蕩蕩,且無任何違規事項,為何要怕社會大眾知道此行為,去修改刪除文章及影片?

是男子漢的話就把影片提供在這! 讓大家評評理啊,你要對我提告也要有相關佐證資料啊

我直接了當跟你說,這是可受公評之事,而且我並沒有引言指名道姓!
而是直說:要迴轉你卻併排停車,等於你是停在車道上,這種人最白目自私了
請問你有沒有做出這種行為? shao0413 請問你是這種人嗎? 如果不是又何必對號入座? 更遑論成為三寶了
所有的前提都建立在你有否此交通違規行為之上啊!!
2017-04-19 16: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歪風 shao0413

嵐夜 wrote:
首先是這篇文章:迴...(恕刪)





明天法院都幫你關掉
先說好的喔~我只是路過看熱鬧的
老闆~ 雞排不切要辣
這一排的椅子這裡外送
如果你不是引言後說這句話

如果你沒有指名道姓的說這句話

如果你沒有去那個人的FB留下這句話

我個人很好奇牠要告你什麼? 牠能告你什麼?

如果以上你都沒做..那就讓牠去給檢察官噹吧!

如果你有做..那簡單的道個歉你不會後悔的!

至於牠是誰? 我不知道.也懶得看所謂的原始文!
我只是單純的針對現在網路留言被告與否寫一些法律常識的見解而已

畢竟提告是人民的權利 . 但如果利用"要提告"來當作類似恐嚇的話語
逼迫某人做某事
我個人是認為反而有犯法的問題..不信你在google上搜尋一下
我相信應該會有相關的範例跟法律解說!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之前也有01網友因為這件事乖乖的道歉,可是明明對方有錯,我們只是表明意見,卻要被告,那以後01可以退出台灣了fb也可以退出台灣了,因為都會被告xd,我相信shao0413有在旁邊看事情的發展,看站不住腳才決定修改文章並且不提告......

嵐夜 wrote:
要迴轉你卻併排停車,等於你是停在車道上,這種人最白目自私了


檢察官看到這段話應該也會認同吧

陳述事實而已
先猜不起訴處分,
佔個位置,
千萬不要和解!!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102年10月發生車禍,106年3月又發生車禍。
先說好喔 我只是跟著鄉民來看熱鬧的


以後發文記得 千萬不要帶有

"你我他" 這樣沒指名道姓 法官也拿你沒輒

當作學經驗吧 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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