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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內車道?

既上次這篇http://m.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105191#63820837,我詢問高公局,高公局回覆跟我說的一樣,在內車道還是要保持安全車距的!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下稱高管規則)第8條1項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3款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同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先予敘明。
至臺端所指:「……是否有占據內側車道……。」1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完成超車動作後即應變換回原車道,目的係為保持內側車道暢通,提供其他車輛超車使用,但考量到國內現有之高速路公路容量及交通狀況,允許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只要遵循前述規定,於高速公路全程行駛於內側車道,尚符合法令規定。






還有該依錶速還是Gps,高公局的回覆是依照錶速行駛,寬容值不是給你超速的藉口!


因考量汽車時速表可能有誤差值,故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 免予舉發: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故仍請依道路速限及車輛時速表行駛,如因車輛時速表與實際速度有誤差,仍有10公里/小時之俗稱取締寬容值,另台端亦可請教車輛原廠有關時速表精確度。



佔用內車道?
佔用內車道?






佔用內車道?
佔用內車道?
2017-04-17 11:1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內車道
frogghoul wrote:
允許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只要遵循前述規定,於高速公路全程行駛於內側車道,尚符合法令規定。


還來阿 已經跟你在超車道保不保持車距沒關係了

紅字看到沒 你就是導致後方塞車的主因 把前面的影片PO來打臉大家好嗎

有必要這麼堅持一直跟鄉民打筆戰嗎
frogghoul wrote:
既上次這篇http...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恕刪)


你已經堵塞後方行車了.

修行的人不要這麼執著.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我覺得一切都是因為官方解釋的關係導致很多人拿雞毛當令箭,糾結不清.

如果這樣解釋: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進行超車,超車完成需立刻離開超車道。」

這樣不就萬事太平.
波多野結紮 wrote:


還來阿 已經跟...(恕刪)

最好沒關係,高公局都寫那麼清楚,你只看到堵塞,那塞車也是堵塞,所以你不應該行駛內車道,請看完高公局整個回覆再來回覆!
只要遵循前述規定,於高速公路全程行駛於內側車道,尚符合法令規定。」
aopen168 wrote:


你已經堵塞後方行...(恕刪)

那你都不看這條的規定嗎?「同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frogghoul wrote:
那你都不看這條的規...(恕刪)
又來"安全距離"了

南無阿彌陀佛
frogghoul wrote:
另台端亦可請教車輛原廠有關時速表精確度。...(恕刪)


你去調整過精確度了嗎?
要是用一個不會動的錶來嘴也是對的?
特別發一篇廢文,你原文又不是被鎖了,還是以為這裡是巴哈姆特,推個文就會被桶喔
(阿,其實已經被鎖了,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剛剛看樓主貼的手機版連結看不到管妹回的)

整條高速公路,對你而言就只有內車道可以開
不開在內車道你心不安嗎

講個比較
人家要你下午四點準時到
你的錶慢了30分鐘,然後遲到了再跟人家說我的錶才三點半阿,堅持自己沒遲到
還要怪罪人家的時鐘沒有你的錶準

良心建議你搬出台灣,尋找一個可以接受這種只有你才是對的的國家移民吧

波多野結紮 wrote:
還來阿 已經跟你在超車道保不保持車距沒關係了點點點

紅字看到沒 你就是導致後方塞車的主因 把前面的影片PO來打臉大家好嗎

有必要這麼堅持一直跟鄉民打筆戰嗎

+N

對啊 都那麼久了 沒人去跟國道警察檢舉嗎?

還是國道警察看完影片說大私是違規的?

有的話趕快PO出來打大私的臉

我順便請大家100份雞排慶祝一下
笨冰 wrote:



你去調整過精確...(恕刪)

我也不是一直在內車道上一篇我在中線道有安全車距就駛離內車道了
高公局自己都說照錶行駛,你是不會看文是嗎?
故仍請依道路速限及車輛時速表行駛」
再說你那手錶跟車輛時速錶一樣嗎?難道錶不準就能超速行駛?
還有什麼是我就對,這些都是高公局的回覆,也是中華民國的交通法規,你都無視法規了,還管人家有沒有佔用內車道!



劉奕兒612 wrote:


大私你不知道01...(恕刪)

高公局整個打臉你們了,要無視法令那幹嘛還在意有車佔用內車道?沒法令何來佔用內車道?根本自打嘴巴,說別人違規佔用內車道,可是又要無視安全車距!
沒達到100km,你有看到我的時速錶嗎?高公局都說依照時速錶了,根本不是依照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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